民眾透過金融機構投資境外金融商品產生之海外所得,應注意依規定自行申報個人基本所得額個人透過金融機構投資境外金融商品(如境…
財政部提醒,個人透過金融機構投資境外金融商品(如基金、股票、債券)之海外所得,並非綜所稅申報期間之自動查詢範圍,亦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納稅義務人須自行檢視並主動申報。
| 項目 | 規定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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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報門檻 | 全年合計數達新臺幣 100 萬元 |
| 免稅額度
- 海外所得未納入綜所稅自動查詢及稅額試算服務,需自行申報。
- 全年海外所得合計達 100 萬元者,應全數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
- 114 年度個人基本所得額免稅額為 750 萬元,超過部分按 20% 稅率計算。
虧損企業漏報所得,仍應處罰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結算申報虧損,如經查得短漏報所得額,即使加計短漏報所得額後無應納…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說明,營利事業即使結算申報為虧損,經查獲短漏報所得後仍無應納稅額,也不能免除處罰。依所得稅法第110條第3項,罰鍰以短漏報所得額按當年度營所稅率計算,再依違章情節按法定倍數裁罰,最低4,500元、最高9萬元。企業應確實核對收入、成本及憑證;若自行發現漏報,可儘速向國稅局自動補報、補繳
- 營利事業申報虧損,不代表短漏報所得後可免罰。
- 若加計短漏報所得後仍無應納稅額,仍須以短漏報所得額乘以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率計算裁罰基礎。
- 依所得稅法第110條第3項,罰鍰最低不得少於4,500元,最高不得超過9萬元。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新制:基本生活費調升、長照扣除額提高及人工生殖醫藥費放寬
財政部針對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推出多項減稅措施,旨在減輕民眾稅務負擔。主要變動如下:
| 項目 | 內容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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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生活費 | 每人調高至213,000元,較去年增加3,000元 |
| 長照特別扣除額 | 每人每年定額由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設有排富條
- 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調高至213,000元。
-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提高至每人每年18萬元(設有排富條款)。
- 放寬人工生殖醫藥費列舉扣除規定,經政府補助之療程費用可列報。
房東出租房屋收取租金應誠實報稅,以免短漏稅遭罰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因出租房屋所收取之租金及押金或任何款項類似押金,…
個人出租房屋收取之租金及押金,均須依所得稅法規定核算租賃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無法列舉實際費用,可按租賃收入之43%計算必要費用。押金部分則需按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計算租賃收入。若漏報除補稅外將面臨罰鍰。
| 項目 | 計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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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賃所得 |
- 租金與押金皆須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
- 必要費用若無法列舉,可按租賃收入之43%扣除。
- 押金需按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設算租賃收入。
納稅義務人列報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視為「非自有房屋」之認定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適用「房屋租金支出…
財政部針對綜合所得稅「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進行規範與放寬。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受扶養直系親屬在境內租屋自住,每年扣除額上限為18萬元。為落實居住正義,財政部於113年12月3日發布新令,針對特定情形(如危險建築、繼承共有、異地就業就學就醫、分居配偶自有房屋等5種情況)放寬認定為「非自有房屋」,使
- 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每年上限為18萬元。
- 財政部新增5種可視為「非自有房屋」的情形,放寬租金扣除額適用範圍。
- 高所得者(稅率20%以上、股利28%分開計稅、基本所得額逾750萬)不適用此扣除額。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調升至18萬元,減輕照顧身心失能者家庭之負擔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減輕中低所得家…
為減輕中低所得家庭照顧身心失能者之負擔,財政部宣布自114年1月1日起,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由每人每年12萬元調升至18萬元。此政策旨在透過稅務減免,實質降低家庭照顧成本。需注意本項扣除額設有排富條款,且需符合衛福部公告之失能標準。
|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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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整金
- 114年起長照扣除額由12萬元調升至18萬元。
- 設有排富條款,高所得者不適用。
- 適用對象包含聘僱外籍看護者、長照失能等級2-8級者、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者。
綜合所得稅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之排富條款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自114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為符合…
自114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若申報符合衛福部規定之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可享有18萬元之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此項扣除額旨在減輕家庭照顧失能者的經濟負擔,但設有排富條款,若所得稅率過高或基本所得額超過規定者則不適用。
|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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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扣除金額 | 每人每
- 自114年1月1日起實施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 每人每年扣除額度為18萬元。
- 設有排富條款,包含稅率級距及基本所得額限制。
雇主依法給付勞工損害賠償之「職業災害補償金」免納所得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來接獲公司會計來電詢問,雇主給付受傷員工…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勞工因職業災害失能、受傷或罹病時,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給付的醫療費用、醫療期間工資補償、失能一次補償,以及其他具損害賠償性質的補償金,依法免納個人綜合所得稅,雇主無須就此辦理扣繳申報。不過,若雇主在法定職災補償之外另發放額外補助費,該筆款項屬薪資所得,必須併入員工薪資辦
- 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給付的職業災害補償,具損害賠償性質者,免納個人綜合所得稅。
- 免稅項目包括醫療費用補償、醫療期間按原領工資數額給付的補償,以及喪失原有工作能力時的一次性平均薪資補償。
- 經醫院診斷審定喪失原有工作能力者,雇主可一次給予40個月平均薪資補償。
綜合所得稅申報提醒:家戶成員認定應以「所得所屬年度」為準
綜合所得稅採「家戶申報制」,納稅義務人申報時,家戶成員關係及年齡認定必須以「所得所屬年度」(即114年度)為準,而非「申報當年度」(115年)。常見錯誤包括誤報115年才出生之子女、115年才結婚之配偶,或誤用115年才滿70歲的長輩免稅額。若申報錯誤導致虛列扶養親屬,除需補稅外,還可能面臨罰鍰。
- 綜合所得稅採家戶申報制,成員關係與年齡以所得所屬年度(114年)為準。
- 誤報115年才出生之子女或結婚之配偶,將涉及虛列扶養親屬。
- 直系尊親屬免稅額加成(1.5倍)需以114年度是否已滿70歲為準。
立法院今(21)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第126條條文修正草案」,減輕育兒家庭租稅負擔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3…
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配合政府因應少子女化的家庭支持政策,提高受扶養未成年子女免稅額,並放寬特定社會保險費的列舉扣除限制。修法自115年1月1日施行,民眾於116年5月申報115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 項目 | 修正後內容 |
|---|---|
| 未成年子女免稅額 | 每人由10.
- 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未成年子女免稅額,自115年度起提高50%,由每人10.1萬元增至15.15萬元。
- 扶養6歲以下子女者,可將未成年子女免稅額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合併適用。
- 6歲以下第1名子女合計可減除30.15萬元;第2名以上每名合計可減除37.65萬元。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多元繳稅管道說明
為提升繳稅便利性,財政部提供多元繳稅管道,包含e化繳稅(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存款、電子支付、行動支付、委託取款、ATM)及非e化繳稅(便利商店、金融機構臨櫃)。
| 繳稅方式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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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化繳稅 | 包含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存款、電子支付、行動支付、
- 提供多元繳稅管道,包含網路、手機APP、行動支付及實體通路。
- 稅額3萬元以下可至四大便利商店繳納。
- 5月1日勞動節國稅局不提供臨櫃服務。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案件,將於115年7月31日直撥入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財政部所屬各地區國稅局於115年…
財政部所屬各地區國稅局將於2026年7月31日同步辦理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預計退稅364萬餘件、金額610億餘元。適用網路申報、線上或電話語音確認稅額試算,以及2026年5月11日前書面確認稅額試算者。選擇直撥退稅者,款項當日直接入帳;未直撥者將收到掛號寄送的退稅憑單,須在9月30日前兌
- 第1批退稅於2026年7月31日辦理,全國約364萬餘件、退稅約610億餘元。
- 網路申報退稅案件、以線上或電話語音確認的稅額試算案件,均納入本批退稅。
- 以書面確認稅額試算者,須在2026年5月11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確認,才能納入本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