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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收入申報懶人包
租金要報稅嗎?費用怎麼扣?健保補充保費怎麼算?一次搞懂
114 年度所得、115 年 5 月申報
📅 最後更新:2026-06-08 | ✍️ 編輯:台灣公民資訊站編輯團隊 | 🔍 資料核實:比對政府公開資料
所得類別
租賃所得
屬綜合所得稅第五類,5 月與其他收入合併申報
必要費用率
43%
無法列舉實際費用時,可直接扣除租金收入的 43%
補充保費費率
2.11%
每次租金單次超過 2,000 元須扣取(由租客代扣)
補充保費扣取門檻
單次 2,000 元
全年租金收入超過 2,000 元的單筆即扣
房東免申報條件
年所得低於免稅額
租賃所得加其他所得合計低於免稅額才免申報
實際費用列舉
修繕費、折舊等
可列舉實際修繕、保險、折舊、貸款利息等費用
📋 快速指南
💰 租賃所得計算方式(二擇一)
  • 【方法一】43% 費用率(最多人用)
  • 租賃所得 = 全年租金收入 × 57%
  • 例:月租 15,000 × 12 = 18 萬,所得 = 18 萬 × 57% = 102,600 元
  • 優點:不需任何收據,最省事
  • 【方法二】列舉實際費用(費用多時較划算)
  • 租賃所得 = 租金收入 − 實際修繕費 − 折舊 − 保險費 − 貸款利息
  • 需保留費用憑證,適合有大筆修繕支出的房東
  • 📌 兩種方法擇低使用(哪個所得少選哪個)
🏥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房東需注意)
  • 租金屬非薪資所得,符合條件須繳補充保費 2.11%
  • 扣費方式:由租客(扣費義務人)在付租金時代扣
  • 單次租金超過 2,000 元即扣;全年合計未超過 2,000 元免扣
  • 房東應主動告知租客需代扣,否則稅局可能要求補繳
  • 例:月租 10,000 元 → 租客代扣 211 元,實付 9,789 元給房東
  • ⚠️ 整年一次付清(如年租金 12 萬)也要扣補充保費
📋 租金申報流程(5 月報稅)
  • ① 計算全年租金收入(各月合計)
  • ② 選擇 43% 費用率或列舉實際費用(擇較低者)
  • ③ 填入綜所稅申報表「租賃所得」欄位
  • ④ 若有健保補充保費已代扣,在申報表上填入已扣抵金額
  • ⑤ 使用財政部電子申報(eITR)最方便,系統可自動帶入資料
  • 📌 報稅系統若已有租金資料,通常是因為租客在申報租金扣除額時被連動
⚠️ 房東常見誤解與風險
  • 「沒申報就沒事」❌:稅局有房屋資料,若租客申報房租扣除額,房東會被比對
  • 「只收現金就不算」❌:所得申報義務不因付款方式改變
  • 「少報一點應該沒事」⚠️:稅局核定補稅加罰款,最高可罰漏稅額 3 倍
  • 房東申報合法反而省稅:43% 費用率扣完後,實際稅負通常不高
  • 合法出租可申報費用:修水管、裝冷氣、火險費用都可列舉扣除
  • 出租超過 4 戶:可能被認定為「商業行為」,適用不同稅率,請諮詢會計師

租賃所得 = 必要費用率 43% 是台灣稅制最佛系的設計之一

很多房東不知道:出租房子的租金不是全部要繳稅。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可以扣除「43% 必要費用率」。意思是收 100 萬租金,只要報 57 萬作為「租賃所得」,加上你其他所得算綜合所得稅。

這 43% 是怎麼來的?財政部認為房東出租房子有實質支出:折舊、修繕、稅捐(地價稅、房屋稅)、火險、管理費、空置損失等,平均約佔租金的 43%。所以給你「不用提證明、直接扣 43%」的便利。如果你實際支出超過 43%(例:當年大修花了 60% 租金),可以選擇「列舉實際成本」,但要備齊單據。

實務上 99% 的房東選 43% 必要費用率,因為簡單、不用整理發票。這個設計讓租金的實質稅負很低,是房東隱藏的大優惠。

租金「綜合所得」的算法陷阱

你的租賃所得 57 萬不是直接算 5%~40% 累進,而是「加進你其他所得,整體適用累進稅率」。所以同樣收 100 萬租金,房東 A(無工作)和房東 B(高薪上班族)繳的稅天差地遠:

所以高所得房東的租金實際稅負是無工作房東的 10 倍。這也是為什麼會有「用太太名字買租賃用房」的節稅規劃——把租金所得放在低稅率配偶名下。但要小心稽徵機關「實質課稅」原則,如果房子實質是先生出錢買、租金實質歸先生用,可能會被稽徵。

「囤房稅 2.0」之後,房東的稅務天花板

2026 年 5 月起房屋稅 2.0 上路,有出租並完整申報的物件,房屋稅率 1.5%,比空屋(最高 4.8%)便宜很多。但條件是「完整申報」:(1)有書面租賃契約;(2)租金達合理標準;(3)每年申報所得稅納入租金所得。

這個制度的隱藏含義:政府希望逼你選邊站。不是申報的房東會被當空屋課 4.8% 房屋稅;申報的房東房屋稅 1.5% 但租金要繳所得稅。

哪邊划算?粗算:房屋現值 100 萬、年租金 24 萬的物件:

結論:完整申報實質稅負反而更低。但實務上許多老房東習慣不報、收現金,要克服心理障礙。新制 + 房客可以用「租金特別扣除額」合作監督,未來不報的成本會越來越高。

「補充保費 2.11%」這隻黑天鵝

除了所得稅,2013 年起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也吃房東:每筆超過 2 萬元的租金需扣繳 2.11%。意思是月租 30,000 的房客,每月要繳補充保費 633 元(由房東代扣)。一年 12 個月 = 7,596 元。

很多房東不知道有這個義務,被房客檢舉後補繳 + 罰款。實務操作:(1)房東收租 30,000;(2)扣 633 上繳健保署;(3)房客拿 30,000 - 0 = 完整收據。這個動作每月都要做,麻煩。

2026 年衛福部研擬「二代健保改按年度結算」,房東不用每筆扣,年底一次算,會減少行政成本。但目前還沒上路,現階段每筆超過 2 萬的租金仍要扣。

租客的「租金特別扣除額」如何影響房東

2025 年起,租客可以把租金支出(每年最高 18 萬)用作「特別扣除額」,從綜合所得中扣除。對租客是好事(節稅),但對房東呢?

關鍵:租客要扣除前,會把租賃契約 + 房東身分證影本附上去。意思是你以為「租客不會說、我就不用報」的時代結束了——稅務系統會自動勾稽:「房客 A 報租金 18 萬,那房東 X 應該也要報 18 萬租金所得」。沒報的房東會被自動列入稽查名單。

所以從 2025 年起,「不報租金」變得越來越難。建議房東主動申報,免得被動被抓還要罰款。

「公司持有」是高資產房東的新策略

持有 5 戶以上的高資產房東,現在流行用「公司名義持有」做節稅:

  1. 成立投資公司,公司買房
  2. 租金收入記為「公司收入」,扣除費用後計算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 20%
  3. 公司稅後盈餘留在公司或分配給股東(股東繳股利所得稅)

這個結構在租金規模大時比個人持有划算(個人邊際稅率 30~40% vs 公司 20%)。但缺點:每年要報公司財報、有勞健保負擔、轉手時稅負複雜。建議租金年收入 200 萬以上才考慮,不然行政成本不划算。

❓ 常見問答(4 題)
房屋出租的租金一定要申報所得稅嗎?
是的,租金屬於「租賃所得」,須於每年 5 月綜合所得稅申報時申報。即使是現金收租也適用。但如果全年租賃所得加上其他所得合計低於個人免稅額(約 9.2 萬),則不需繳稅(但仍應申報)。
什麼是 43% 費用率?怎麼計算?
43% 費用率是稅法允許的「推計費用」,不需任何收據,直接扣除租金收入的 43% 作為費用,剩下 57% 為應申報所得。例如:年租金收入 18 萬元,應申報所得 = 18 萬 × 57% = 10.26 萬元。若你有更多實際修繕費等,可改用實際費用列舉,取所得較低的方式申報。
補充保費要由誰扣?怎麼扣?
補充保費由「支付租金的一方(租客)」代扣,費率 2.11%。租客每次支付租金時,若單次金額超過 2,000 元,需代扣 2.11% 並向健保署繳納,實付給房東的金額扣掉補充保費。例如月租 10,000 元,租客實付 9,789 元(扣 211 元),並申報繳款給健保署。
出租給公司行號和租給個人,申報上有差別嗎?
主要差別在補充保費代扣義務:租給公司(法人)時,公司有法定代扣義務,必須執行;租給個人時,個人也有代扣義務,但實務上執行率較低。但不論租給誰,房東的租賃所得申報義務完全相同,都須自行申報。
📰 參考:相關政策與新聞(5 篇,點開展開)
房東出租房屋收取租金應誠實報稅,以免短漏稅遭罰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因出租房屋所收取之租金及押金或任何款項類似押金,…

個人出租房屋收取之租金及押金,均須依所得稅法規定核算租賃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無法列舉實際費用,可按租賃收入之43%計算必要費用。押金部分則需按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計算租賃收入。若漏報除補稅外將面臨罰鍰。 | 項目 | 計算方式 | | :--- | :--- | | 租賃所得 |

  • 租金與押金皆須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
  • 必要費用若無法列舉,可按租賃收入之43%扣除。
  • 押金需按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設算租賃收入。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檢舉房東漏報租賃所得須提供具體事證

為落實租稅公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說明民眾檢舉房東漏報租賃所得之規範。檢舉人須提供具體事證,僅憑網路公開資訊將不予受理。若房東主動補報補繳稅款,在未被檢舉或調查前,可免予處罰。 | 檢舉必要資訊 | 說明 | | :--- | :--- | | 檢舉人資訊 | 姓名及地址 | | 被檢舉人資訊 |

  • 檢舉房東漏稅須提供具體事證,包含租約影本及租金支付證明。
  • 僅憑網路截圖或公開資訊檢舉,將被通知限期補正,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 房東若在未被檢舉或調查前,主動補報並補繳稅款及利息,可免除罰鍰。
財政部發布個人以住宅為信託財產,取得租賃所得之所得稅課稅規定財政部於今(18)日發布「個人以住宅為信託財產依住宅法與租賃…

財政部針對個人將住宅交付信託後出租之所得稅課稅規定進行明確化,鼓勵屋主將空屋投入公益出租、社會住宅或包租代管。受益人於申報綜所稅時,應依受託人開立之憑單申報,不得重複減除費用。 | 出租類型 | 免稅額度 (每月) | 必要費用扣除率 (未能提具憑證時) | | :--- | :--- | :--

  • 明確規範信託住宅出租之所得稅計算方式,包含公益出租、社宅及包租代管。
  • 受益人申報綜所稅時,應依受託人填發之憑單金額申報,不得重複減除免稅額或費用。
  • 提供未能提具必要損耗及費用證明時的法定扣除率標準。
營業人逾申報期後補開立統一發票,符合二要件可免罰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訂有自動補報補繳免罰規定,納…

根據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納稅義務人若發現短漏報稅捐,在未經檢舉或調查前,主動補報並補繳稅款及利息,可免除罰鍰。本案提醒營業人,僅補開立發票而不補申報銷售額及補繳稅款,仍不符合免罰要件。 | 項目 | 說明 | | :--- | :--- | | 免罰要件 | 1. 未經檢舉;2. 未經調查人員

  • 納稅義務人自行發現短漏報稅捐,於調查前主動補報補繳可免罰。
  • 免罰前提為「未經檢舉」且「未經調查人員進行調查」。
  • 補繳稅款時需按日加計利息。
執行業務及其他所得者請多留意常見錯誤,報稅不卡關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執行業務者及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養護療養院所等…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針對執行業務者(如補習班、幼兒園、養護所等)發布報稅提醒,強調應核實申報收入與費用。常見錯誤態樣如下: | 類別 | 錯誤態樣 | 說明 | | :--- | :--- | :--- | | 收入 | 短漏報收入 | 包含扣繳憑單收入、各項補助款、勞退基金結清餘額等。 | | 費用

  • 執行業務者應依法設置帳簿並保存憑證。
  • 獨資負責人不得列報本人薪資、伙食費及自有房屋租金。
  • 家庭與業務合用之水電、郵電及汽車費用應按比例計算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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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以官方為準)
財政部綜合所得稅申報 ↗健保補充保費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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