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重點,申報前停看聽!近年不少投資人布局海外資產,從基金、股票、債券到房地產等,投資配置日益多元。然而…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114年度個人海外所得達100萬元且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者,須申報基本稅額。針對海外財產交易損失,民眾常因不熟悉規定而申報錯誤,以下為扣除重點:
| 扣除重點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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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年度 | 損失僅限抵扣當年度所得,不可遞延至以後年度 |
- 114年度海外所得達100萬元且基本所得額逾750萬元者,須申報基本稅額。
- 海外財產交易損失僅能抵扣同年度、同類別之海外財產交易所得。
- 損失扣除額度以不超過當年度財產交易所得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