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採「家戶申報制」,納稅義務人申報時,家戶成員關係及年齡認定必須以「所得所屬年度」(即114年度)為準,而非「申報當年度」(115年)。常見錯誤包括誤報115年才出生之子女、115年才結婚之配偶,或誤用115年才滿70歲的長輩免稅額。若申報錯誤導致虛列扶養親屬,除需補稅外,還可能面臨罰鍰。 | 項目 | 錯誤認定方式 | 正確認定方式 (114年度) | | :--- | :--- | :--- | | 子女扶養 | 申報115年出生子女 | 僅限114年以前出生 | | 配偶合併 | 申報115年結婚配偶 | 僅限114年以前結婚 | | 70歲免稅額 | 以115年年齡計算 | 以114年年齡計算 (未滿70歲者免稅額為9.7萬元) |
重點摘要
- 綜合所得稅採家戶申報制,成員關係與年齡以所得所屬年度(114年)為準。
- 誤報115年才出生之子女或結婚之配偶,將涉及虛列扶養親屬。
- 直系尊親屬免稅額加成(1.5倍)需以114年度是否已滿70歲為準。
- 若有疑義可撥打0800-000-321或使用國稅智慧客服查詢。
金額資訊
- 97000
資格條件
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
適用對象
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
背景說明
綜合所得稅申報需精確計算家戶成員資格,以確保稅額計算正確。政府提醒民眾應以所得年度為基準,避免因誤用申報當年度狀況而導致漏稅或受罰。
實用提醒
['申報前請務必確認扶養親屬及配偶在114年度的實際狀態。', '若對免稅額認定有疑義,建議先利用國稅局「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避免申報錯誤。', '切勿將115年才發生的家庭變動(如結婚、新生兒)列入114年度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