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選擇以「繳稅取款委託書」轉帳繳納114年度綜所稅的民眾,國稅局將於115年6月11日進行提兌。納稅人務必於6月10日前確認帳戶餘額充足,以免因存款不足或資料錯誤導致提兌失敗。若提兌失敗,國稅局將補發繳款書,並自6月2日起按日加計利息徵收。 | 項目 | 說明 | | :--- | :--- | | 提兌日期 | 115年6月11日 | | 存款補足期限 | 115年6月10日前 | | 逾期利息起算日 | 115年6月2日 | | 利息計算利率 | 1.725% (依115年1月1日郵儲利率) |
重點摘要
- 115年6月11日進行委託取款轉帳提兌。
- 務必於6月10日前確認扣款帳戶餘額充足。
- 若提兌失敗,將自6月2日起按日加計利息並補發繳款書。
- 可於6月15日起至國稅局官網查詢提兌狀態。
金額資訊
- 7,000元 (範例稅額)
資格條件
已辦理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並選擇「繳稅取款委託書」轉帳繳稅之納稅義務人。
適用對象
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
背景說明
為確保綜合所得稅稅款能順利透過委託取款方式入帳,政府提醒納稅人預留足額存款。此措施旨在避免民眾因帳戶餘額不足而產生額外利息負擔,並確保稅務行政作業順暢。
實用提醒
['請於6月10日前務必檢查扣款帳戶餘額是否大於應繳稅額。', '若擔心扣款失敗,可於6月15日後至國稅局官網查詢委託取款狀態。', '若發現帳戶餘額不足,請儘速補足,以免產生自6月2日起算的滯納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