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規範災區受災勞工於災後六個月內,其個人負擔之保險費由中央政府支應,並提供傷病給付。給付標準如下: | 給付項目 | 給付額度 | | :--- | :--- | | 普通事故傷病給付 | 平均月投保薪資 50% | | 職業災害傷病給付 | 平均月投保薪資 70% | 註:傷病給付期間以六
勞動部公告,自2022年5月1日施行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災保法)明定,符合資格的勞工可同時請領勞工保險(勞保)老年年金與職業災害保險(災保)失能年金。此舉旨在保障職災勞工及其家屬的經濟生活,並鼓勵中高齡勞工再就業。過去,勞保老年年金與職災失能年金僅能擇優領取。新制實施後,兩者可併領,但若
本辦法依據勞工保險條例訂定,旨在規範被裁減資遣的被保險人如何繼續參加勞工保險並領取相關保險給付。符合資格者,應於離職退保當日起二年內辦理繼續加保手續。若再受僱後又離職退保,仍可依原身分辦理繼續加保。繼續加保者的投保薪資以裁減資遣當時的薪資為準,且不得低於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保險有效期間發生保險
本辦法依據勞工保險條例訂定,規範被保險人已領取但應繳還的保險給付,以及勞工保險基金提供的貸款本息扣減事宜。若被保險人有應繳還的保險給付,保險人可從其領取的生育、傷病、失能、老年、死亡給付或失蹤津貼中扣減。若有未清償的貸款本息,保險人可從其領取的保險給付中扣減,扣減比例依給付種類而定,年金給付每次扣減
勞動部提醒,勞工若於113年自願提繳退休金,今年報稅時可將自提金額從薪資總額中扣除,享有稅賦優惠。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規定,勞工、受委任工作者、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及自營作業者,得在每月工資、執行業務所得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課稅。此舉除節稅外,尚可參與
勞保局已將被保險人113年度勞(就、災)保、農(職)保及國保的繳費資料提供給財政部,民眾網路報稅時系統將自動帶入可扣除總金額,無須另行檢附證明。勞工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的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113年底有超過119萬人自提,可節省稅款。若報稅時發現未扣除或金額有誤,應通知事業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