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要點旨在補助職業工會與漁會辦理勞工保險(勞保)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保)之加退保與保費收繳業務,以提升保險費收繳率。補助金額依據工會與漁會的保費彙繳率及相關書表申報情形核算,並限定補助款僅能運用於辦理相關業務之人事費及業務費。 | 項目 | 補助標準 | | :--- | :--- | | 勞保費補助 | 每人每月新臺幣 14 元 | | 職保費補助 | 每人每月新臺幣 3 元 |
重點摘要
- 補助對象為辦理勞保及職保業務之職業工會、漁會、海員總工會及船長公會。
- 勞保費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 14 元,職保費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 3 元。
- 補助款必須專款專用,運用於辦理勞保及職保業務相關之人事費及業務費。
- 申請單位需按時彙繳保費並達到規定之彙繳率(網路申報 93% 以上,一般申報 95% 以上)。
- 補助款之運用需受理監事會監督,並需定期向勞保局申報使用情形。
金額資訊
- 14元/人/月(勞保)
- 3元/人/月(職保)
資格條件
職業工會、漁會、海員總工會、船長公會及受託辦理勞保業務之團體,且需符合保費彙繳率標準及相關書表申報規定。
適用對象
職業工會、漁會、海員總工會、船長公會
背景說明
政府為鼓勵職業工會與漁會協助辦理勞工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業務,透過補助經費以提升保險費收繳效率。此措施確保工會與漁會能有足夠資源處理會員的加退保及保費催收,保障勞工權益。
實用提醒
['首次申請補助款時,務必於當年度終了前填具「補助款申請書」並檢附金融機構帳戶影本。', '補助款為專款專用,請務必保留相關支用單據以備查核,並將收支明細送交理監事會監督。', '若有保險費遲繳或欠費紀錄,需按月檢送相關報表,以免影響補助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