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規範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之保險費補助標準,依身心障礙等級提供不同比例之自付保險費補助。補助標準如下: | 身心障礙等級 | 補助比例 | | :--- | :--- | | 極重度及重度 | 全額補助 | | 中度 | 二分之一 | | 輕度 | 四分之一 | 補助對象包含全民健康保險、
本作業依據「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辦理,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代為計算身心障礙者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之政府補助保險費金額,並於每月保險費內扣除。補助標準依身心障礙程度而定:極重度、重度者全額補助;中度者補助二分之一;輕度者補助四分之一。身心障礙者基本資料由各縣市政府提供衛生福利部中央健
教育部國教署辦理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作業,針對報名之身心障礙學生進行基本學習能力及職業能力評估,以作為升學或就業輔導參考。重要時程如下: | 項目 | 日期 | | :--- | :--- | | 能力評估日期 | 115-04-11 | | 結果通知單寄發 | 115-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