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規範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之保險費補助標準,依身心障礙等級提供不同比例之自付保險費補助。補助標準如下: | 身心障礙等級 | 補助比例 | | :--- | :--- | | 極重度及重度 | 全額補助 | | 中度 | 二分之一 | | 輕度 | 四分之一 | 補助對象包含全民健康保險、
本作業依據「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辦理,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代為計算身心障礙者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之政府補助保險費金額,並於每月保險費內扣除。補助標準依身心障礙程度而定:極重度、重度者全額補助;中度者補助二分之一;輕度者補助四分之一。身心障礙者基本資料由各縣市政府提供衛生福利部中央健
教育部國教署辦理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作業,針對報名之身心障礙學生進行基本學習能力及職業能力評估,以作為升學或就業輔導參考。重要時程如下: | 項目 | 日期 | | :--- | :--- | | 能力評估日期 | 115-04-11 | | 結果通知單寄發 | 115-04-20
勞動部於2025年7月1日起實施「身心障礙者職場合理調整行政指導」,旨在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保障身心障礙勞工的平等工作權。此政策核心在於雇主應在不造成過度負擔的前提下,針對身心障礙者的個別需求進行工作環境、內容或時間的調整。若勞資雙方對調整方式無法達成共識,可尋求各地方政府的諮詢輔導窗口
為落實數位平權,財政部於115年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系統中,全面導入無障礙網頁設計。此舉透過優化鍵盤操作、定位點引導及提升螢幕閱讀器相容性,解決視障者及高齡者過去報稅時面臨的資訊落差與操作障礙,確保所有民眾皆能享有公平、便利且安全的數位報稅體驗。
教育部修正「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第11條、第26條條文,主要針對特殊教育學生的鑑定安置流程進行調整,以更符合實際需求。本次修正旨在提升鑑定工作的效率與精確度,確保特殊教育學生能及時獲得適切的教育支持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