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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申請懶人包
資格怎麼認定?補助有哪些?申請流程、各縣市標準整理
115 年(2026 年)現行規定
📅 最後更新:2026-04-24 | ✍️ 編輯:台灣公民資訊站編輯團隊 | 🔍 資料核實:比對政府公開資料
主管機關
縣市社會局/處
低收入戶認定由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辦理
認定方式
家庭總收入 + 財產審查
家庭成員人均收入 ≤ 最低生活費,且財產未超標
最低生活費基準
各縣市不同
115年台北市約 20,379 元/月;全國最低約 14,000 元
補助項目
生活補助、醫療、教育
低收入戶享有多項政府補助,依核定級距不同
每年重新審核
是
通過後每年需重新申報,維持資格才繼續補助
申辦地點
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
向戶籍所在地公所(社會課/福利課)申請
📋 快速指南
✅ 低收入戶認定三大條件
- 【條件一】家庭總收入:
- 家庭所有成員的工作收入、財產孳息等合計,人均不超過「最低生活費」
- 最低生活費各縣市不同,以台北市為例(115年)約 20,379 元/月
- 【條件二】家庭財產:
- 存款、不動產、車輛等財產合計未超過規定上限
- 財產上限各縣市不同(例:台北市動產上限約 15 萬,不動產另有規定)
- 【條件三】家庭成員認定:
- 以戶籍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計算(配偶、直系血親等)
- ⚠️ 三個條件均須符合,缺一不可
💰 低收入戶可領的補助(部分列舉)
- 生活補助費:每月由縣市政府核發(金額依級距,約 4,000~10,000 元/月)
- 健保保費補助:健保費由政府全額補助(免自付)
- 醫療補助:就醫部分負擔免繳(門診掛號費自付)
- 兒童生活補助:家中有 18 歲以下兒童,每月另有補助
- 就學補助:子女就讀學校學雜費減免或補助
- 急難救助:臨時發生重大變故可申請急難救助金
- 住宅補貼:優先申請社會住宅、租金補貼加碼
- ⚠️ 各縣市補助項目和金額不同,請查詢戶籍地縣市社會局官網
📋 申請流程
- ① 準備文件:戶口名簿、全體成員身分證、存款餘額證明、財產資料
- ② 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
- ③ 社工員進行家庭訪視(了解實際生活狀況)
- ④ 審核期約 10~30 個工作天
- ⑤ 核定通知:通過則發給「低收入戶證明書」,每年需重新申報
- ⑥ 若不符合低收入戶,可詢問是否符合「中低收入戶」(條件較寬鬆)
- 📌 申請過程中若有疑問,可直接聯繫公所社會課或縣市政府社會局
ℹ️ 中低收入戶 vs. 低收入戶
- 低收入戶:人均收入 ≤ 最低生活費(補助最多)
- 中低收入戶:人均收入介於 1.0~1.5 倍最低生活費(補助較少但條件較易達到)
- 中低收入戶同樣享有部分補助(健保費補助、子女就學補助等)
- 建議:即使覺得不符合,仍可去公所詢問,社工員可協助評估
- ⚠️ 許多人因不了解制度而沒有申請,實際可能符合資格的人數遠多於申請人數
❓ 常見問答(4 題)
低收入戶的「最低生活費」標準是多少?
最低生活費由各縣市政府每年公告,115年各縣市不同。台北市約 20,379 元/月,其他縣市通常在 14,000~20,000 元之間。只要家庭全體成員的月收入合計除以人數,低於該縣市的最低生活費,即符合收入條件(還需搭配財產條件審查)。
名下有房子,還能申請低收入戶嗎?
有房子不一定不行,但需符合財產上限規定。若名下房屋是自住用,且公告現值未超過縣市規定上限(通常在數百萬至千萬不等,各縣市不同),仍可能符合資格。建議直接到公所社會課諮詢,社工員可協助評估你的情況。
低收入戶申請後多久可以知道結果?
社工員訪視後,通常在 10~30 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核並通知結果。若通過,核發低收入戶證明書並開始補助;若不符合,公所會說明不符原因。若對結果有異議,可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訴。
低收入戶補助是一次性還是持續的?
生活補助費是持續性的,每月核發。但每年必須重新申報、重新審核,若家庭收入或財產狀況改變(如找到工作、繼承遺產等),需主動申報,可能影響資格。若資格改變但未申報,可能需要退還溢領補助。
⚠️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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