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稅制變化、社宅申請、租金補貼加碼、購屋貸款、夫妻財產制等新婚青年必知問答
以下問答整理自政府公開資訊,內容會隨新政策自動更新。
結婚當年度可以選擇分開或合併申報(新婚年有選擇權),第二年起強制合併申報。合併申報有三種計稅方式(每年 5 月擇一):(1) 全部所得合併計稅;(2) 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各自算稅率,其餘合併);(3) 全部所得分開計稅(2020 年起新增)。雙薪家庭通常選「薪資所得分開計稅」最划算。可到財政部網站試算三種方式,選最有利的。免稅額方面,結婚後多一個人的免稅額 NT$92,000。
結婚後增加:(1) 配偶免稅額 NT$92,000;(2) 標準扣除額從單身 NT$131,000 變夫妻合計 NT$262,000(加倍);(3) 薪資特別扣除額各自 NT$218,000。以雙薪夫妻年收各 NT$60 萬為例:合併申報比兩人分別單身申報,大約每年可少繳 NT$5,000-15,000(視所得級距)。高收入夫妻節稅空間更大。建議結婚年用財政部試算系統比較最佳方案。
會。「300 億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新婚家庭(結婚 2 年內)每月加碼 NT$200。金額依縣市不同:新婚家庭 NT$3,200-5,000/月(單身青年為 NT$2,400-3,200/月,差距約 NT$800-1,800/月)。條件:家庭年收入不超過各縣市標準、無自有住宅、有租賃事實。至內政部「300 億租金補貼」官網線上申請,隨到隨辦。結婚後記得重新申請或更新資料以取得加碼資格。
有。社會住宅招租通常設有「優先戶」保障比例(30-40% 名額),新婚家庭(結婚 2 年內)屬於優先類別之一。以國家住都中心為例,新婚家庭可在「一般戶」和「優先戶」雙軌抽籤,中籤率較高。租金約市價 7-8 折,最長住 6 年(特殊條件可延至 12 年)。各縣市的優先條件略有不同,建議至各縣市住宅處或國家住都中心網站查詢最新招租公告。
不一定。「新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單身或已婚都可以申請。條件:年滿 18 歲、借款人及配偶名下均無自有住宅。貸款最高 NT$1,000 萬、年限最長 40 年(寬限期 5 年)、利率一段式 1.775%。但有些地方政府的「安心成家」方案另有結婚條件(如台北市青年家庭住宅補貼)。重點:結婚後夫妻任一方名下有房就不符資格,所以購屋時機和登記要先想好。
台灣民法規定三種:(1)「法定財產制」(沒約定就是這種):婚前財產各自所有,婚後財產(新增部分)離婚時差額平分;(2)「共同財產制」:婚後財產共有,管理方式可約定;(3)「分別財產制」:各自財產完全獨立,離婚不分配。約定方式:至法院登記(非口頭或私下協議)。建議:多數人用法定財產制即可,但若一方負債多或收入差距懸殊,可考慮約定分別財產制保護另一方。
在「法定財產制」下:婚前債務各自負責,債權人不能向配偶追討。婚後日常家務所生債務(如家用、小孩費用)夫妻連帶責任。但配偶個人的信用卡債、投資虧損、私人借款,原則上不影響另一方的個人財產。重要:離婚時做「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如果一方婚後負債大於資產,差額以零計算(不會分到負的)。如果擔心,可約定「分別財產制」。
可以。結婚後配偶可互掛眷屬:收入較低或無工作的一方可掛在另一方的健保(如公司投保),不需另繳基本保費。眷屬費用:第 1-3 位眷屬,每人加收與被保險人相同比例的保費(個人負擔 30%);第 4 位以上不加收。舉例:配偶掛在月薪 NT$45,000 的一方底下,眷屬每月多繳約 NT$700。若兩人都有工作,通常各自公司投保比較方便(費率一樣)。
勞基法規定婚假 8 天(不含例假日),工資照給。請假期限:登記日前 10 天至登記日後 3 個月內請完(部分公司規定不同,以較寬者為準)。注意:(1) 可分次請(不一定要連續 8 天);(2) 公務人員婚假 14 天;(3) 登記和宴客可以分開辦理,婚假以登記日計算;(4) 雇主不得拒絕。建議先跟公司人資確認內規。
生小孩時:(1) 勞保生育給付:2 個月投保薪資(約 NT$45,800-91,600 一次領);(2) 國保生育給付:2 個月(NT$39,522)。產後持續領:(3) 育兒津貼每月 NT$5,000(第 2 胎 NT$6,000、第 3 胎 NT$7,000),至幼兒滿 5 歲;(4) 各縣市生育獎勵金(如台北市 NT$20,000、新北市 NT$20,000)。注意:勞保和國保不可同時請領。先確認自己是哪種社保身份。
子女未滿 3 歲前,父母各可請育嬰留職停薪最長 2 年(可分次請)。育嬰留停津貼:前 6 個月可領投保薪資 80%(2022 年加碼,原為 60%),由勞保局發放。夫妻可同時請(各自 6 個月津貼)。申請:向雇主申請留停,再向勞保局申請津貼。復職保障:雇主不得拒絕復職申請。注意:留停期間健保需自付全額。
主要影響:(1) 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房屋稅 1.2%、地價稅 0.2%):全國限一戶,若夫妻各有一戶只能選一戶享優惠;(2) 房貸利息扣除額(每年最高 NT$300,000):限登記名義人申報;(3) 未來出售:自用住宅重購退稅只適用登記名義人;(4) 離婚時:法定財產制下,婚後購買的房子不論登記誰名下,都要計入剩餘財產分配。建議:登記在房貸申請人名下最單純,且注意夫妻只有一戶「自用」的額度。
就學貸款還款金額不會因結婚而改變。但有間接影響:(1) 申請「緩繳」時,審核標準看「個人」月收入(非家庭),所以結婚不影響緩繳資格;(2) 若配偶為連帶保證人(新制已取消需保證人),不影響配偶信用;(3) 結婚後若想申請房貸,銀行會看夫妻雙方的負債比(學貸計入),影響房貸額度。建議:買房前先評估學貸餘額對負債比的影響。
強烈建議更新。結婚後若保險受益人仍為父母或前任:(1) 壽險/意外險身故保險金會給原受益人,配偶無法領取;(2) 若受益人填「法定繼承人」,則配偶自動排在第一順位(與子女共同繼承)。最保險做法:結婚後主動聯繫保險公司變更受益人為「配偶」或「法定繼承人」。另外,結婚後應檢視保障是否足夠(兩人共同生活,責任增加),考慮加保或調整保額。
配偶是「當然繼承人」,與其他順位繼承人共同繼承:(1) 與子女共同繼承:配偶和每個子女平均分;(2) 與父母共同繼承:配偶得 1/2;(3) 與兄弟姊妹共同繼承:配偶得 1/2;(4) 與祖父母共同繼承:配偶得 2/3;(5) 無其他繼承人:配偶得全部。注意:繼承前 2 年內大額贈與視同遺產。拋棄繼承須在知悉後 3 個月內向法院聲明。
可以。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0 條,配偶間相互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等於免稅無上限。但注意:(1) 贈與不動產仍需繳契稅(6%)和土地增值稅(可申請自用住宅優惠 10%);(2) 若短期內離婚,贈與可能被國稅局認定為「避稅」;(3) 贈與後 2 年內贈與人過世,該財產視為遺產須課遺產稅。實務上常用於夫妻間不動產過戶、資產配置調整。
法律上完全相同。2019 年同婚專法通過後,同性配偶在稅制(合併申報、配偶免稅額、贈與免稅)、社宅申請(新婚優先)、租金補貼(新婚加碼)、購屋貸款、健保眷屬、育嬰假等權益均與異性婚姻相同。2023 年進一步開放跨國同婚登記。唯一差異:收養子女部分,2023 年修法後同性配偶已可共同收養(不再限繼親收養)。
戶籍影響:(1) 社會住宅:需設籍或就業於該縣市;(2) 租金補貼:依戶籍所在地核算金額;(3) 地價稅自用住宅:需本人或配偶設籍;(4) 選舉投票:依戶籍;(5) 育兒津貼:向戶籍所在地申請。結婚不需要遷戶籍,但若要享受自用住宅稅率優惠,需將戶籍遷至該房屋地址。建議:先確認遷戶籍對原址的自用住宅資格是否有影響(一戶限一處)。
在「法定財產制」下:(1) 婚前購買的房子 → 屬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2) 婚後購買的房子 → 不論登記誰名下,都計入婚後財產,離婚時差額平分;(3) 婚前買但婚後才付清貸款的部分 → 已付清的婚後增值部分可能列入分配。重要:婚前財產要有證明(如購買契約日期),否則推定為婚後財產。如想避免爭議,可在婚前做財產清冊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