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9-15安心就學不煩惱 農業部9月16日起受理農漁民子女就學金
農業部為減輕農漁民家庭子女就學負擔,辦理115學年度第1學期「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符合農保、農會或漁會會員資格,且子女或孫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大專校院、前學期操行達標及家庭所得未超過門檻者,可於期限內申請。補助每學期4,000元至13,000元,並自本學期起提供紙本與線上雙軌申請;私立大專生即使
- 115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期間為2026年9月16日至10月15日。
- 申請人須為農保被保險人、農會正會員農民,或漁會甲類會員漁民。
- 補助對象為申請人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的子女、孫子女。
子女結婚限定的甜蜜福利「婚嫁贈與100萬元」不計入贈與總額許多疼愛子女的父母總想在子女婚嫁時,贊助子女結婚基金,又擔心會…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父母在子女婚嫁時贈與財物,每名父母可在年度贈與免稅額之外,另享100萬元婚嫁贈與免稅優惠。此規定可協助家庭合法規劃子女結婚基金,降低贈與稅負。
| 項目 | 每名父母可免稅額度 |
|---|---:|
| 年度贈與免稅額 | 244萬元 |
- 父母於子女婚嫁時贈與財物,每人可額外享有100萬元贈與稅免稅額。
- 婚嫁贈與100萬元免稅額可與每人每年244萬元的一般贈與免稅額併用。
- 父母雙方若均適用,每人可免稅贈與344萬元,合計可達688萬元。
立法院今(21)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第126條條文修正草案」,減輕育兒家庭租稅負擔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3…
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配合政府因應少子女化的家庭支持政策,提高受扶養未成年子女免稅額,並放寬特定社會保險費的列舉扣除限制。修法自115年1月1日施行,民眾於116年5月申報115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 項目 | 修正後內容 |
|---|---|
| 未成年子女免稅額 | 每人由10.
- 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未成年子女免稅額,自115年度起提高50%,由每人10.1萬元增至15.15萬元。
- 扶養6歲以下子女者,可將未成年子女免稅額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合併適用。
- 6歲以下第1名子女合計可減除30.15萬元;第2名以上每名合計可減除37.65萬元。
總統今(11)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17條、第126條條文,減輕育兒家庭租稅負擔總統今(11)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17…
總統公布修正所得稅法第17條及第126條,配合政府因應少子女化的「婚育家庭再減稅」政策,並降低民眾社會保險費的稅負。新制自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民眾於民國116年5月申報115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 項目 | 修正前 | 修正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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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名受扶養未成年子女
- 自民國115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扶養的未成年子女,每人免稅額由10.1萬元提高至15.15萬元。
- 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保費,申報綜所稅列舉扣除時不再受2.4萬元上限限制。
- 新制適用於115年度綜合所得稅,於民國116年5月(西元2027年5月)辦理申報時適用。
子女保費由父母代繳,小心贈與稅找上門!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日接獲民眾詢問,兒子最近失業,經濟較困難,眼看以兒子為要保…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說明,保單要保人依法負有繳納保費義務;若父母代成年或失業子女繳保費且未要求返還,屬無償承擔債務,應視為贈與並併入父母當年度贈與總額。年度贈與總額超過免稅額時,須在代繳後30日內申報贈與稅。
| 項目 | 金額/規定 |
|---|---:|
| 115年度贈與稅免稅額 | 244萬
- 以子女為要保人的保單,原則上由子女負擔繳納保費義務。
- 父母代繳保費且未向子女請求返還,屬無償承擔子女債務,依遺產及贈與稅法以贈與論。
- 代繳保費須與父母當年度其他贈與合併計算,不是單獨判斷是否超過免稅額。
響應0-6歲國家一起養!中央部會落實員工子女托育
教育部配合行政院「0-6歲國家一起養」及人口對策新戰略,協助中央部會在工作場所附近或辦公空間設置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與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減少家長接送負擔並提供平價托育。截至2026年8月,已協助15個部會設置166處、提供約9,700個名額。
| 對象/條件 | 家長每月繳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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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推動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落實「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
- 截至2026年8月,已協助15個中央部會設置166處服務據點,提供約9,700個教保服務名額。
- 一般家長每月最高繳費2,000元;第3胎、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免繳費。
父母替子女清償信用卡費,應留意贈與稅課稅規定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父母以自己資金無償為子女清償信用卡費,如償還金額加計當…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信用卡費屬持卡人個人債務;父母若以自身資金無償替子女清償信用卡費、貸款或其他債務,依法屬於「無償承擔債務」,應視為贈與並併入父母當年度贈與總額計算。若合計金額超過當年度贈與稅免稅額,父母須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此規定攸關家庭金錢支援的稅務安排,未依限申報除可能被補徵稅款,也
- 父母無償代子女清償信用卡費,屬於無償承擔子女債務,依遺產及贈與稅法以贈與論。
- 代償的信用卡費、貸款或其他債務,須與父母同年度其他贈與財產價值合併計算。
- 當年度贈與總額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應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
19淬鍊後的璀璨-2026總統教育獎獲獎新住民子女2026-07-03
移民署於2026年7月3日表揚4名榮獲總統教育獎的新住民子女,並致贈「114學年度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及禮品。4名學生分別在體操、羽球、手球、視覺設計等領域表現優異,展現即使面對家庭或成長逆境,仍可透過自律與努力取得傑出成就。此舉凸顯政府對新住民家庭子女教育、人才培力及多元發展的支持,也鼓勵相
- 2026年總統教育獎共60名獲獎學生,其中4名為新住民子女。
- 移民署長林宏恩於2026年7月3日在台北圓山大飯店關懷並嘉勉4名獲獎學生。
- 移民署致贈114學年度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及禮品,但原文未公布獎勵金金額。
24中配與國人所生子女無法在臺定居成兩岸人球? 移民署澄清:依法辦理且陳童可再申請定居2026-06-25
移民署針對媒體報導「中配子女因國人生父未協助申請定居而成為兩岸人球」一事澄清,該名在中國大陸出生、設有陸籍戶籍的陳姓兒童,依法屬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在臺定居須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辦理。該童先前獲准定居後,因未在寬限期限內補交喪失陸籍證明,移民署依法於2025年6月撤銷定居許可。惟其生父為國人且本人未
- 在中國大陸出生且設有大陸戶籍者,依法屬大陸地區人民,與國人在國外所生子女的身分認定不同。
- 陳童於2020年11月獲許可在臺定居,並承諾於期限內繳交喪失陸籍證明。
- 因COVID-19疫情一度無法返陸辦理,移民署已將期限寬延至疫情解封後;2024年10月再次通知補件,但仍未依限繳交。
1蠟染牽起文化手 新住民子女築夢計畫小萁帶你「藝」遊印尼2026-09-23
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服務站舉辦新住民家庭教育宣導課程,邀請第12屆「新住民及子女築夢計畫」教育學習與藝文組獲獎者、印尼籍新住民朱小萁分享其在臺生活、工作及文化交流經驗。課程以印尼傳統蠟染文化為主題,透過「蠟染拉拉手」計畫介紹及蠟染布拼貼相框手作,讓新住民家庭在創作中認識多元文化。此活動有助於新住
- 桃園市服務站辦理新住民家庭教育宣導課程,促進新住民家庭交流與在地融入。
- 印尼籍新住民朱小萁為第12屆新住民及子女築夢計畫教育學習與藝文組獲獎者。
- 朱小萁分享來臺24年的生活、教學、通譯及觀光導覽經驗,強調學習中文對融入社會的重要性。
12移民署攜手企業 助新住民子女探索職涯2026-07-13
內政部移民署於2026年暑假辦理「新住民子女多元文化培育營-職涯體驗」,結合企業資源在北、中、南辦理3場職場體驗活動,協助新住民子女認識產業、探索職涯方向。活動透過企業參訪、職場模擬、專家講座及實作課程,發揮新住民子女的語言能力、跨文化理解與國際視野。
| 區域場次 | 日期/地點 | 體驗內容
- 移民署於2026年暑假舉辦新住民子女多元文化培育營,以職涯探索為主軸。
- 活動在北、中、南區共辦理3場,結合精誠資訊、巨大集團及奇美食品等企業資源。
- 課程包含企業參訪、職場模擬、專家講座、產業導覽、VR及手作實作體驗。
夫妻離婚後重複申報扶養子女免稅額之認定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夫妻離婚後常有扶養子女之爭議,倘雙方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說明,離婚夫妻若分別申報綜合所得稅,卻都列報同一名子女的扶養免稅額,國稅局將依序判定申報資格:先看雙方協議,其次看監護權或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再比較課稅年度實際同居天數,最後依日常照顧、教育支出及扶養費等實際扶養事實認定。此規則可降低離異父母重複申報造成的補稅或爭議;即使
- 離婚夫妻重複列報同一子女扶養免稅額時,優先依雙方協議認定。
- 沒有協議時,由已完成監護登記或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者列報。
- 若無法依監護登記判定,將比較父母與子女於課稅年度的實際同居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