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 APRC 的居住年限要求,通常是連續居留滿一定期間。例如,透過工作取得居留許可者,一般需連續居留滿 5 年,且每年出境未逾 30 日,總居留日數不得少於 183 日。若您是透過依親(如配偶為台灣人)申請,則需與台灣配偶共同生活滿 2 年,且無不良紀錄。請注意,不同申請管道的居住年限要求可能不同,建議您至內政部移民署網站查詢詳細規定(2025年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