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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假薪資懶人包:停班停課標準、出勤薪資計算、在家上班怎辦
颱風假是否放假不是公司說了算,而是縣市政府公告。出勤給雙倍?在家工作算出勤嗎?這份指南整理勞工最容易被誤導的颱風假規則。
勞動部 2024 颱風假函釋
📅 最後更新:2026-04-30 | ✍️ 編輯:台灣公民資訊站編輯團隊 | 🔍 資料核實:比對政府公開資料
颱風假出勤薪資:雙倍工資(1 倍 + 1 倍加給)
2 倍
📋 快速指南
📢 颱風假怎麼決定?縣市不同怎麼辦?
由縣市政府決定 :颱風假(天然災害停止上班上課)由各縣市政府首長宣布不是全國統一 :台北市放假、新北市不放,屬正常現象判斷原則 :依員工工作地點所在縣市,不是居住地;如在台北市上班 → 看台北市公告查詢方式 :(1)各縣市政府網站;(2)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3)氣象署颱風假查詢頁面宣布時間 :通常前一天晚間或當天清晨宣布,建議隨時注意氣象署📌 跨縣市員工 :若住新北、在台北上班 → 台北市放假就可以不用上班(工作地點決定) 📌 WFH 時代 :若平常就在家工作,颱風假定義更複雜(見第 3 點)
💰 颱風假出勤薪資:雙倍怎麼計算?
政府公告颱風假,雇主仍要求出勤 :需支付 雙倍工資 計算方式 :當日薪資 = 平日日薪 × 2;例:月薪 40,000 → 日薪 1,333 → 颱風假出勤日薪 2,666時薪制員工 :颱風假出勤時薪 × 2,另加超過 8 小時的加班費「補休」替代雙倍薪 :雇主要以補休替代雙倍薪,必須事前徵得員工同意 ,不能單方面決定颱風假未出勤能扣薪嗎? :政府公告颱風假 → 員工不出勤,雇主不能扣薪 (視為正常假日)📌 自願出勤 :若員工主動要求上班(非雇主要求),雙倍薪資的義務仍存在 📌 申訴管道 :颱風假雙倍薪未付,撥打 1955 申訴
🏠 在家工作(WFH)颱風假:算出勤嗎?
這是目前最有爭議的問題 (函釋仍在演進)勞動部立場(2024) :颱風假期間若雇主要求員工居家辦公 → 屬於「出勤」,應支付雙倍薪若雇主沒有要求,員工自願在家工作 :不算出勤,不能要求雙倍薪(但也不能被扣薪)關鍵:是否有「出勤指示」 :email / LINE 叫你繼續工作 → 算;沒有指示自己打開電腦 → 不算最佳做法(員工) :颱風假若雇主用 LINE 要你「有空繼續處理」,截圖保存作為出勤指示📌 企業最佳做法 :颱風假前明確公告「颱風假員工無需在線」,避免爭議 📌 合約有約定 WFH :若合約有 WFH 條款,颱風假的適用需重新解釋(建議諮詢勞動局)
⏰ 上班途中才宣布颱風假:怎麼辦?
宣布時已在途中 / 抵達公司 :(1)可立即回家,雇主不能扣薪;(2)若繼續工作 → 算颱風假出勤,雇主應給雙倍薪雇主要求「已來了就繼續工作」 :可以繼續,但要確認雙倍薪;不想繼續 → 可拒絕並回家,雇主不能以此扣薪或懲處已在途中遇到路況危險 :立即折返,告知雇主,不算曠職遲到因颱風交通影響 :若尚未宣布颱風假,但交通確實受阻 → 告知雇主,保留通勤受阻的記錄(App 截圖、新聞報導)已宣布但你仍上班後才宣布取消颱風假 :已付出的時間算正常出勤,不影響📌 出勤交通費 :颱風假出勤的交通費,可要求雇主另給(依勞動契約或公司規定) 📌 重要 :颱風假規定依縣市公告為準,保存當天公告截圖作為日後依據
🔧 哪些人颱風假仍必須上班?
「必要性工作」 :依規定仍需出勤,雙倍薪義務不免除必要工作類別 :(1)醫療機構(醫護人員);(2)公共事業(電力、自來水、瓦斯);(3)通訊(電信、廣電);(4)交通運輸(必要時);(5)政府緊急災害防救人員這些行業仍需支付雙倍薪 :不因「必要工作」而免除私人企業員工 :若工作不屬必要性工作,雇主不能強制要求颱風假出勤(但若員工自願,應給雙倍薪)服務業 / 餐飲業 :通常不算必要工作,颱風假公告後可不出勤;若雇主強制 → 可申訴📌 外送員 / 零工 :颱風假期間外送平台通常暫停或縮減,確認各平台公告 📌 職災補償 :颱風假被要求出勤途中發生事故 → 屬職業災害,雇主有補償義務
✍️ 作者:台灣公民資訊站編輯團隊 | 📅
撰寫於 2026-04-30 | 🔎
編輯原則 颱風假的法律結構:誰說了算,以什麼為準?
颱風假(天然災害停止上班上課)是由各縣市政府首長分別決定的,以工作地點所在縣市為準,而非居住地。這表示台北市放假、新北市不放假是完全正常的情況。在台北市上班但住新北市的員工,台北市宣布颱風假,就不需要去上班——即使新北市沒有公告。掌握這個規則,颱風假當天才不會因為資訊混亂而做出錯誤判斷。
另一個重要觀念:颱風假的效力不因天氣實際情況而改變。一旦縣市政府公告,員工就有不上班的法定權利,雇主不能以「天氣其實還好」為由要求出勤而不給額外薪資,也不能以曠職論或要求補班(除非勞資雙方另以書面協議)。
雙倍薪的計算、「補休」的合法條件,以及常見的雇主誤導
政府宣布颱風假後仍出勤的員工,雇主必須支付雙倍工資。以月薪四萬元為例,日薪約一千三百三十元,颱風假出勤應得約兩千六百六十元(多出約一千三百元)。時薪制員工出勤時薪乘以二,超過八小時另依加班費規定計算。
「補休」可以替代雙倍薪,但有前提:必須事前徵得員工書面同意,雇主不能單方面決定。颱風假雙倍薪是法定權利,員工有選擇的自主權;若雇主強行以補休取代而未獲同意,員工仍可向 1955 申訴,要求補發差額。
遠距工作時代的新爭議:颱風假在家工作算出勤嗎?
遠距工作普及後,颱風假居家辦公的薪資問題成為新興爭議。勞動部的立場是:若雇主在颱風假期間透過 email 或 LINE 等通訊方式指示員工工作,屬於「出勤指示」,員工實際工作時間算出勤,應支付雙倍薪資。反之,若完全沒有出勤指示,員工自願打開電腦處理工作,不算出勤,無法主張雙倍薪。關鍵在於是否存在雇主的主動指示。保存雇主颱風假期間的 LINE 訊息截圖,是處理薪資爭議的最有力證據。颱風假若遭雇主施壓必須出勤或在家工作卻拒付雙倍薪,撥打 1955 申訴是最直接的管道。
颱風假常見爭議與法院判決趨勢
颱風假薪資爭議的法院判決近年有幾個趨勢值得關注:(1)雇主以「自主宣布颱風假」取代政府公告,聲稱薪資規則可自訂,法院通常不接受,仍依勞基法認定;(2)外送員、零工平台在颱風假的薪資保障,因身分認定(僱傭 vs 承攬)而有巨大差異,勞動部正在研議相關保障;(3)颱風假期間發生職業災害(如員工被要求出勤途中受傷),雇主的職災補償責任明確存在,法院判決一致支持受害員工。颱風假薪資爭議可撥打 1955 申訴,縣市勞動局有調解機制,免費且效率較訴訟高。
❓ 常見問答(5 題)
颱風假公司要我在家繼續工作,這樣合法嗎?要付雙倍薪嗎?
要求在家工作算出勤,應給雙倍薪 。勞動部 2024 年的立場:颱風假期間若雇主透過 email、LINE 或任何方式指示員工繼續工作(即便是居家辦公),屬於「出勤指示」,員工實際工作的時間算出勤,雇主應支付颱風假出勤的雙倍薪資。如何保護自己 :(1)若雇主用 LINE 說「有空繼續處理」,截圖保存;(2)若開了視訊會議或提交了工作成果,保留記錄;(3)若事後雇主不承認是出勤,以上證據可在申訴時使用。若公司完全沒有要求、你自己主動打開電腦工作 :這不算出勤,無法要求雙倍薪(但也不能被扣薪)。爭議申訴 :撥打 1955,縣市勞工局可介入調解。
颱風假我沒出勤,公司要扣我薪水,這樣合法嗎?
不合法,政府宣布颱風假後不出勤不能扣薪 。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後,員工未出勤,雇主不得扣薪、不得視為曠職、不得要求補班補課。常見違法情況 :(1)「颱風假算你事假」→ 違法;(2)「颱風假要補班」→ 違法(除非勞資雙方書面協議);(3)「颱風假扣全天薪」→ 違法。若公司已扣薪 :(1)撥打 1955;(2)向縣市勞動局申訴;(3)提供薪資單(扣薪前後)、颱風假公告截圖作為證明;(4)勞動局裁定違法 → 雇主須補發並可能受罰 2~100 萬元。特別注意 :若公司以「我們是自主公告颱風假,不是政府公告」為由扣薪,自主公告若符合當地情況也受保護,但程度不同,建議直接申訴讓勞動局判斷。
颱風假過後發現路況還好,我到底要不要去上班?
以政府公告為準,不是自己判斷 。判斷步驟:(1)查看工作地點所在縣市政府官網 / LINE 官方帳號;(2)如果已宣布颱風假 → 不必上班,雇主不能要求、不能扣薪;(3)如果「尚未」宣布或「已取消」颱風假 → 必須上班,無故不到視為曠職。常見情境 :(a)前一天宣布今天颱風假,早上天氣看起來很好 → 仍是颱風假,不必上班;(b)前一天沒公告,今天早上宣布 → 出發途中可回頭,已到公司可繼續工作或離開(雇主不能扣薪);(c)颱風假中途取消 → 取消公告後的時間算正常出勤,取消前不算。建議 :睡前和起床後各查一次縣市政府官網,出門前再確認。不要以「路況好」為判斷標準。
颱風假我自願出勤,公司只給一倍薪,這樣可以嗎?
不可以,自願出勤仍應得雙倍薪 。只要是政府宣布的颱風假期間出勤,不管是雇主要求還是員工自願,都應給雙倍薪。法律上沒有「自願出勤只給一倍」的例外。常見誤解 :「我自己說要來,所以只拿正常薪水」→ 法律無此規定,雙倍薪是法定義務,不能因「自願」而免除。實務問題 :很多員工不敢要求,怕被貼上「難搞」標籤。若公司文化不友善,可以先私下確認(用 LINE 問「颱風假出勤是否有雙倍薪?」),截圖保存答覆。若公司明確拒絕,事後可向 1955 申訴(可匿名)。補休協議 :若公司提出「補一天休假替代」,需在雇主取得你書面同意後才有效,你有權拒絕,要求雙倍薪。
外送員颱風假出勤,平台不給雙倍薪,算違法嗎?
依身分不同有很大差異 。情況一:被認定為「勞工」 (有僱傭關係):颱風假出勤應給雙倍薪,平台不給就是違法,可向 1955 申訴。情況二:被認定為「承攬人」 (平台目前多主張此立場):勞基法的颱風假規定不直接適用,雙倍薪保障需看合約條款。台灣現況 :(1)多數外送平台(Foodpanda、Uber Eats)主張外送員是承攬,非僱傭;(2)勞動部有在持續研究修法,部分縣市有要求外送平台為「類勞工」提供保障;(3)2024 年起部分外送平台自願在颱風假停止接單,另外補貼。建議 :颱風假前確認各平台公告;若遇到危險路況,優先人身安全;若認為有僱傭關係,撥打 1955 申請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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