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若於年度中由小規模營業人(查定課徵)改為使用統一發票,須於次年5月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申報時需將查定營業額與發票營業額合併計算,並依據是否適用「擴大書面審核」採取不同計算方式。若逾期申報,將無法適用擴大書審規定,影響稅務權益。 | 申報方式 | 計算方式 | | :--- | :-
財政部賦稅署為鼓勵民眾索取統一發票,自100年起設置特別獎(新臺幣1千萬元)。截至114年11-12月期,已開出90期特別獎,共產生1,250張中獎發票,已兌領946張。最新開出的115年1-2月期特別獎,共有14張中獎發票,領獎期間為115年4月6日至115年7月6日。加上114年11-12月期尚
財政部公布115年3-4月期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包含特別獎1,000萬元、特獎200萬元及雲端發票專屬獎項。此措施旨在鼓勵民眾消費索取統一發票並推廣雲端發票,透過自動對獎與歸戶機制,確保民眾權益並提升兌獎便利性。 | 獎項 | 金額 | 中獎號碼/說明 | | :--- | :--- | :---
財政部賦稅署公布115年1-2月期統一發票中獎號碼,特別獎1,000萬元號碼為87510041,特獎200萬元號碼為32220522。特別獎及特獎可兌領之中獎發票分別有14張及19張。 領獎期間為115年4月6日至115年7月6日。民眾可透過「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兌領全部獎項(需於開獎前完成
115年1-2月期統一發票已於115年3月25日開獎,特別獎中獎號碼為「87510041」。本期共有109位幸運得主對中特別獎、特獎、頭獎及雲端發票專屬百萬元獎,獎金合計超過新臺幣2億740萬元。其中77位得主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手機條碼載具中獎張數最多,達41張。文章鼓勵民眾利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
財政部將於今年(115年)舉辦兩場「統一發票盃路跑活動」,分別在臺南(6月7日)及臺北(11月8日)舉行。活動結合運動、公益與推廣雲端發票及行動支付。臺南場提供挑戰組(10公里)4,000名及休閒組(3公里)6,000名,共10,000名額。臺北場提供半馬組(21公里)3,000名、挑戰組(10公里
根據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納稅義務人若發現短漏報稅捐,在未經檢舉或調查前,主動補報並補繳稅款及利息,可免除罰鍰。本案提醒營業人,僅補開立發票而不補申報銷售額及補繳稅款,仍不符合免罰要件。 | 項目 | 說明 | | :--- | :--- | | 免罰要件 | 1. 未經檢舉;2. 未經調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