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方式與平日不同,依勞基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前2小時:**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 1.34(加給1/3)
* **第3-8小時:**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 1.67(加給2/3)
* **第9-12小時:**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 2.67
例如,月薪36,000元的勞工,平日每小時工資為150元:
* 前2小時:150元 × 1.34 = 201元/小時
* 第3-8小時:150元 × 1.67 = 250.5元/小時
* 第9-12小時:150元 × 2.67 = 400.5元/小時
請注意,週日通常為「例假日」,例假日出勤是加倍發給工資(非上述休息日費率)。若雇主未依法給付,可撥打 1955 專線或向地方政府勞工局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