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民資訊站 常見問答
勞工

不適用勞基法的勞工,被解僱算非自願離職嗎?

A. 解答

算。即使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的行業或工作者,只要符合《就業保險法》所規定的「非自願離職」情事,同樣可以申請失業給付。

勞動部說明,非自願離職並不限於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只要勞工是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或符合相關法定終止契約情事而離職,即屬非自願離職。

若遇到此情況,建議蒐集相關事證,向事業單位所在地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如各縣市勞工局)申請協處,並於離職退保後2年內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及失業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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