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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

申請失業給付要在多久內辦理?

A. 快速解答

根據規定,勞工在遭遇非自願離職後,必須在「離職退保後2年內」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流程如下:

1. 取得文件:請雇主開立載明「終止勞動契約原因」的離職證明文件。

2. 辦理登記:親自前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

3. 申請認定:同時提出失業認定申請。

若因故無法取得離職證明,請儘速聯繫事業單位所在地的勞工局或社會局尋求協助,以免超過2年期限而喪失請領資格。

本資訊整理自政府公開資料,僅供參考,請以各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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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給付要在離職退保後2年內申請,逾期就不能領了。

申請失業給付,最重要的是要在你離職、勞保退保之後的兩年內提出申請。這段時間是你的權益保障期,超過了就沒辦法領到這筆錢。申請流程其實不複雜,首先,你需要請原來的公司開立一份離職證明書,上面要清楚載明你離職的原因,像是公司資遣、業務緊縮等非自願離職的狀況。拿到這份證明後,你就要帶著它,親自到你家附近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去辦理求職登記。在辦理求職登記的同時,你就可以一併提出失業認定申請了。

實際操作上,拿到離職證明是第一步,務必確認上面寫的離職原因是你符合申請失業給付的條件。求職登記和失業認定申請是同時進行的,所以你一次跑一趟就可以完成。辦理的時間點也很重要,最好在離職後儘快辦理,不要拖到最後一刻。至於有沒有費用,辦理求職登記和失業認定本身是免費的,但如果你需要影印文件,那就要自行負擔影印費。

很多人會搞不清楚「離職」和「退保」哪個時間點比較重要,其實是「離職退保後」這個時間點開始計算兩年。另外,如果你的公司惡意不給你離職證明,或是離職證明上的原因寫得不明不白,別擔心,你可以直接聯繫你原公司所在地的勞工局或社會局,他們會協助你處理,千萬不要因為拿不到證明就放棄權益,但記得一定要在兩年內尋求協助。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關於失業給付的資訊,或是查詢離你最近的就業服務機構,可以撥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的免付費專線 0800-777-888,或是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的網站查詢。網站上也有詳細的申請須知和相關表格可以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