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簡稱災保法)自民國11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這項法律對中高齡勞工有重大影響:
1. 擴大納保範圍:讓更多勞工獲得職災保障。
2. 提升給付水準:透過年金給付併領制度,讓退休後重返職場的勞工,若不幸發生職災,能同時領取勞保老年年金與災保失能年金。
3. 經濟保障:在過去只能二選一的情況下,現在透過併領與調整機制,實質領取金額可能達到施行前的兩倍,有效強化了中高齡勞工的經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