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計算依據勞基法第24條規定,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基礎:
1. 延長工時(平日加班):
- 前2小時: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 1.34(加給1/3)
- 第3-4小時: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 1.67(加給2/3)
2. 休息日加班:
- 前2小時: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 1.34
- 第3-8小時: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 1.67
- 第9-12小時: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 2.67
3. 例假日/國定假日加班:加倍發給工資。
注意:每日加班上限為4小時,每月總加班時數上限為46小時。加班費應於發薪日一併發給,補休需經勞工同意。
勞基法規定的加班費計算,是看你加班的時間點和時數,用你平日每小時的工資來算。
簡單來說,加班費怎麼算,要看你是在平日、休息日,還是國定假日(或例假日)加班。平日加班,前兩小時是原本時薪的1.34倍,之後的時數是1.67倍。休息日加班,前兩小時是1.34倍,之後到第八小時是1.67倍,第九小時開始則是2.67倍。國定假日或例假日加班,則是直接加倍發給工資。但要注意,一天最多只能加4小時,一個月總共不能超過46小時。
實際操作時,最重要的是確認你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這個通常是你的月薪除以每月總工時(一般是30天乘以8小時,再扣掉例假日和國定假日),或是直接看你的勞健保投保薪資。計算出來的加班費,雇主應該在發薪日一起發給你,如果雇主想用補休來代替加班費,必須經過你的同意才行。
很多人會搞混平日加班和休息日加班的倍率,特別是休息日加班,前兩小時的1.34倍是比較容易被忽略的。另外,有些雇主可能會用「補休」來代替加班費,但如果沒有經過勞工同意,這是不合法的。還有,雇主不能因為你加班而扣你的全勤獎金,加班費是另外計算的。
如果你對加班費的計算有疑問,或是雇主沒有依法發給加班費,可以向你工作地的勞工局申訴。勞動部網站上也有提供勞動基準法相關的詳細資訊和試算工具,可以多加利用。如果需要進一步諮詢,也可以撥打勞動部24小時諮詢專線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