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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與建物謄本申請懶人包
三類謄本差異、線上申請教學、看謄本重點一次搞懂
2026 年最新資訊
📅 最後更新:2026-08-28 | ✍️ 編輯:站長 maru | 🔍 資料核實:比對政府公開資料
謄本規費
20 元/張
紙本與電子謄本相同
謄本種類
3 類
第一類本人、第二類公開、第三類利害關係人
線上核發時間
5~10 分鐘
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
系統服務時間
24 小時
全年無休
第二類個資遮蔽
身分證僅 4 碼
出生年月日全遮蔽
📋 快速指南
📋 三類謄本怎麼選
  • 第一類:限本人或代理人,資料全公開
  • 第二類:任何人都能申請,遮蔽屋主身分證與生日
  • 第三類:限利害關係人(債權人等),顯示完整姓名與地址
  • 一般買賣或租屋查證,申請「第二類」即可
💻 線上申請步驟
  • 準備讀卡機 + 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
  • 登入「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
  • 選縣市→輸入地段與地號(不知地號可用門牌查)
  • 線上刷卡或 ATM 繳費(20 元/張),5~10 分鐘下載 PDF
🔍 看謄本三大重點
  • 「標示部」:坪數、用途是否與現況相符(有無違建)
  • 「所有權部」:確認賣方/房東是否真正所有權人
  • 「他項權利部」:有無抵押、查封或其他債務糾紛
  • 電子謄本有查驗密碼,法律效力等同紙本
🔒 隱私保護
  • 第二類謄本預設顯示屋主完整姓名與住址
  • 可到地政所或線上申請「住址隱匿」
  • 隱匿後地址只顯示到段/路/街/道
  • 屋主可申請「防制查詢紀錄」追蹤誰調閱過

「土地謄本」是不動產的「身分證」

謄本是地政事務所核發的官方文件,記載:

所以買賣 / 繼承 / 貸款 / 法律訴訟都要謄本作證明。

「3 類謄本」差別

謄本分 3 類:

實務:(1)本人申請用第一類;(2)查鄰居或對方用第二類;(3)純粹查地段資訊用第三類。

「線上申請」 vs 「臨櫃申請」

申請管道:

建議:自己用得到 → 線上申請最快。要正本(如貸款)→ 臨櫃。

「看謄本重點」是地政課題

看謄本要看:

  1. 所有權人:誰是法定 owner
  2. 持分:1 個人完全持有 vs 多人共有
  3. 面積:登記面積(有時跟實際不同)
  4. 使用分區:住宅、商業、工業等
  5. 建蔽率 / 容積率:可建多大
  6. 抵押權:有沒有貸款
  7. 限制登記:有沒有查封 / 假處分

最重要:抵押 + 限制登記,這兩個會影響你能否買 / 賣。

「持分」是繼承後常見問題」

繼承後變「共有」:

建議:繼承時就申請分割登記,從「公同共有」改「分別共有」(每人對自己份有獨立處分權)。

「查封 / 假扣押」的危險訊號

謄本上看到:

意義:(1)原所有權人有債務糾紛;(2)這個物件不能買;(3)強制買也買不到。謄本上有這些訊息 → 立即放棄這個物件

「謄本」 vs 「權狀」差別

常被混淆:

權狀是所有權人的「實體證明」(類似身分證),謄本是「當下狀態紀錄」。買賣不動產時兩者都要。

「使用分區」決定能蓋什麼

常見分區:

買地建屋前要查清楚。違反分區使用是違章,會被勒令拆除。

「土地登記費 / 規費」結構

不動產交易的政府收費:

1,000 萬房屋總政府費用約 5~10 萬。不要忘了把這些算入購屋成本

「2026 數位謄本」的進度

內政部 2026 推:

對民眾:(1)省去跑地政事務所;(2)即時查詢;(3)資料同步更新。實際 2026 年部分試辦,2027~2028 全面推廣。

❓ 常見問答(6 題)
謄本分三類,我該申請哪一種?
第一類限本人或代理人,資料全公開。第二類任何人都能申請,遮蔽身分證與生日。第三類限利害關係人(如債權人)。一般買賣或租屋查證申請「第二類」即可。
怎麼在網路上申請電子謄本?
準備讀卡機與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選縣市、輸入地段地號,線上刷卡或 ATM 繳費(每張 20 元),約 5~10 分鐘下載 PDF,效力等同紙本。
不知道地號,只有門牌地址可以查嗎?
可以!「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有「門牌查詢地建號」功能,輸入完整門牌地址就能查到對應地段與建號,再用這組號碼申請謄本。
申請第二類謄本,屋主會知道嗎?
不會主動通知。第二類是公開資訊,任何人都能查。但屋主若有申請「防制查詢紀錄」,事後可查誰調閱過。
電子謄本印出來銀行會認嗎?
絕對承認!電子謄本有專屬「查驗密碼」與「機關電子簽章」。銀行或買家只要上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輸入查驗密碼就能確認真偽,法律效力完全一樣。
買房前看謄本要重點檢查哪裡?
看三個重點:1.「標示部」看坪數、用途是否與現況相符(有無違建)。2.「所有權部」確認賣方名字是否真的是所有權人。3.「他項權利部」看有無被抵押、查封或債務糾紛。
📰 參考:相關政策與新聞(8 篇,點開展開)
多元活化國家資產,落實國家政策及增裕庫收財政部表示,國有不動產屬全民資產,配合國家政策釋出,並積極活化,以創造永續財源,…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配合社宅、長照、幼兒園、綠能、淨零與租屋等國家政策,釋出及活化國有不動產,以兼顧公共服務、產業發展與財政永續。截至115年7月底,已提供92.21公頃土地供社會住宅、協助長照及幼兒園設施用地,並推動太陽光電、風電、地熱與自然碳匯。對民眾而言,可望增加社宅、托育及長照服務量能;對業者則

  • 社會住宅部分已提供國有土地92.21公頃,其中包括撥用、捐贈、出租及出售,並提供244筆國有建物;另保留土地83.22公頃及建物46筆供後續規劃興辦。
  • 長照部分協助撥用37處國有土地、5處國有房地,並出租1.37公頃土地供財團法人及公益社團法人設置私立長照機構。
  • 幼兒園部分完成撥用10處土地及1處房地,另出租3處土地供政府興辦幼兒園等設施,以減輕家庭負擔。
105年1月1日以前購入預售屋,105年1月1日以後登記取得房地所有權再出售者,屬房地合一稅課稅範圍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說明,個人購買預售屋時,即使在民國105年(2016年)1月1日前已簽訂預售買賣契約,只要房屋及土地是在105年1月1日以後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出售時即屬房地合一稅課稅範圍。房地取得日原則上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認定,而非預售屋簽約日。此規定影響預售屋轉為成屋後的出售申報方式;若

  • 房地合一稅適用與否,預售屋案件原則以房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作為取得日認定基準。
  • 預售買賣契約雖於2016年1月1日前簽訂,若所有權於當日以後登記取得,出售時仍應依房地合一稅規定申報。
  • 出售適用房地合一稅的房地,不應僅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中列報一般房屋財產交易所得。
11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植物診療師考試 (專技高考) 分臺北、臺中、高雄三考區舉…

116年(西元202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將辦理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及植物診療師等4類科,考試分設臺北、臺中、高雄三個考區。預定於2027年5月18日至5月27日受理報名,並於8月21日至8月23日舉行考試。此考試是取得相關專業執業資格的重要國家考試,欲從事會計、資產估價、專利代理

  • 考試類科包括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及植物診療師。
  • 考試屬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專技高考)。
  • 預定報名期間為2027年5月18日至5月27日。
營利事業與地主合建分售不動產建案,應按售價比例分攤廣告費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與地主合建分售不動產建案所發生之廣…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與地主採「合建分售」方式推案時,所支出的廣告費不得由建設公司全額列報,應依房屋及土地的售價比例,分別計算並認列各自應負擔的費用。此規定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的收入費用配合原則,影響建設業者及地主的所得稅申報。若未依比例分攤,國稅局可調減費用並補徵稅款;例如廣告費50

  • 營利事業與地主合建分售不動產時,廣告費應按房屋與土地售價比例分攤。
  • 建設公司僅能列報依房屋售價比例計算、屬自身應負擔的廣告費。
  •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8條第1款第11目,應符合收入費用配合原則。
不動產出租業者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依實際營業內容申報正確適用行業代號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基於個人與營利事業之租賃所得稅…

財政部為衡平個人與營利事業的租賃所得稅負,並防止業者藉由變更申報行業代號規避稅負,自112年度起修正擴大書面審核規定,排除「6811-12自有不動產租賃」及「6811-13不動產轉租賃」適用擴大書審。業者須依實際營業內容選填正確行業代號,否則國稅局可依較高的同業利潤標準調整所得並補稅。案例中,租賃業

  • 財政部於113年1月31日修正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第9點,並自112年度起適用。
  • 行業代號「6811-12自有不動產租賃」及「6811-13不動產轉租賃」不得適用擴大書面審核。
  • 營利事業應按實際經營內容申報行業代號,不得以不動產投資開發等其他代號規避税負。
11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25類科技師(含第二次食品技師)、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二階段考試)暨…

考選部預定於116年辦理建築師、25類科技師(含第二次食品技師)、大地工程技師分階段考試第二階段,以及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考試分別是取得專業執業資格的重要管道,影響建築、工程、食品、不動產及會計記帳等領域的人才進入與執業。考區設於台北、台中、台南、高雄、花蓮及台東,應試者須在116年8月3日至

  • 考試預定於116年(西元2027年)舉行。
  • 考試類別包括建築師、25類科技師(含第二次食品技師)、不動產經紀人及記帳士。
  • 大地工程技師分階段考試本次僅辦理第二階段考試。
11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船師、引水人、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

考選部預定於116年辦理驗船師、引水人、第一次食品技師、消防設備人員、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等專技高普考。報名期間預定為2027年2月23日至3月4日,考試預定於6月5日至7日舉行。考區設於台北、台中及高雄;其中引水人考試僅在台北舉行,考生須及早確認報考類科資格與考

  • 本案為116年(西元2027年)多項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普通考試預定時程公告。
  • 預定網路報名日期為2027年2月23日(二)至3月4日(四)。
  • 預定考試日期為2027年6月5日(六)至6月7日(一)。
國產署配合國家重大政策 盤點國有不動產供社會住宅、長照及幼托等使用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產署)為推動社會住宅、長期照顧及公共化教保與托育等國家重大政策,積極盤點並撥用國有不動產。近5年已撥用逾8千公頃國有土地,其中截至114年底,已撥用46.21公頃土地供社宅、長照與幼托使用,並保留逾114.86公頃土地供社宅規劃。文章列舉了114年度的具體案例,包括協助雲林縣興辦

  • 國產署盤點國有不動產以支持社會住宅、長期照顧及公共化教保與托育等國家重大政策。
  • 近5年已撥用逾8千公頃國有土地配合國家重大政策及公共建設。
  • 截至114年底,已撥用46.21公頃國有土地供社宅、長照與幼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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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以官方為準)
內政部地政司 ↗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 ↗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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