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於民國115年9月13日參訪宜蘭縣私立大安綜合長照機構時宣布,住宿式服務機構加碼補助將自翌日開放申請,每人每年最高可補助18萬元。此措施旨在減輕有長照住宿需求家庭的照顧與經濟壓力,讓失能者、長者或有長照需求者能獲得較穩定的機構照顧。民眾若家人入住符合資格的住宿式長照機構,可留意申請規定,以降低自付住宿照護費用。

重點摘要

  • 住宿式服務機構加碼補助自民國115年9月14日起開放申請。
  • 補助金額每人每年最高18萬元。
  • 政策聚焦減輕家庭使用住宿式長照服務的經濟負擔。
  • 行政院長於宜蘭縣大安綜合長照機構參訪時宣布此措施。

金額資訊

資格條件

原文僅說明適用於住宿式服務機構相關補助申請者,未完整揭示年齡、失能等級、所得或入住機構類型等資格條件;實際資格應以主管機關公告及受理單位審核為準。

適用對象

入住或預計入住住宿式長照服務機構的長者、失能者及其家庭照顧者。

背景說明

隨高齡化與長期照顧需求增加,部分家庭因照顧量能不足而需使用住宿式照顧服務,但機構費用可能造成可觀負擔。政府推出加碼補助,目的是降低家庭自付費用,並提升有照顧需求者持續接受專業照護的可近性。

實用提醒

['申請前先向入住或預計入住的機構確認是否屬於補助適用的住宿式服務機構。', '留意主管機關後續公布的資格條件、申請方式、所需證明文件及補助核發方式。', '若由家屬代辦,建議預先備妥入住證明、身分證明及可能要求的照顧需求或所得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