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部統計,111 年至 113 年間,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受理「性別歧視」申訴案件共 564 件,其中成立 114 件,總裁罰金額達 2,329 萬元。在這些案件中,因「懷孕歧視」成立的案件共有 46 件,裁罰金額總計達 1,225 萬元。這顯示政府對於保障懷孕勞工權益的執法力道相當強勁,違法雇主將付出高額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