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民資訊站 常見問答
勞工

被公司資遣後,我該去哪裡申請失業給付?

A. 解答

被資遣屬於非自願離職,您應在離職退保後2年內,採取以下行動:

1. 準備文件:請雇主開立載明資遣原因的離職證明書。

2. 前往機構:親自前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如各地就業中心)。

3. 辦理程序:辦理求職登記,並提出失業認定申請。

若您對申請流程有疑問,或雇主拒絕配合,可撥打勞工諮詢申訴專線「1955」詢問,或直接聯繫當地勞工局尋求協助。

本資訊整理自政府公開資料,僅供參考,請以各機關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