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起,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育嬰津貼)最長發給6個月。請注意,此6個月是合併計算父母雙方,若父母雙方皆符合請領條件,且同時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則可分別請領6個月。但合計不得超過子女滿3歲止。申請時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並由投保單位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出申請。若有疑問,可撥打勞保局電話(02-23961266)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