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房屋稅需符合無出租、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且全國合計 3 戶以內,稅率為 1.2%;地價稅則需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該地辦妥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並符合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3 公畝(約 90.75 坪)或非都市土地未超過 7 公畝(約 211.75 坪)的限制,稅率可降至 0.2%。請記得在每年地價稅開徵 40 日前(即 9 月 22 日前)向稅務局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則自次年起適用。
想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房屋稅和地價稅都有條件,簡單說就是房子是自己住,且符合面積限制,並在每年特定日期前提出申請。
房屋稅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房屋必須是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不能出租或供營業,而且全台灣名下的自用住宅合計不能超過三戶,適用稅率是千分之十二(1.2%)。地價稅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同樣要求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該地辦妥戶籍登記,且房屋不能出租或供營業。另外,還有土地面積的限制,都市土地面積不能超過三百平方公尺(約90.75坪),非都市土地則不能超過七百平方公尺(約211.75坪),符合這些條件,地價稅率可以降到千分之二(0.2%)。
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最關鍵的時機是每年地價稅開徵前 40 日,也就是大約在 9 月 22 日之前。如果你是第一次申請,需要準備戶口名簿影本(證明你和家人設籍)、房屋所有權狀影本,以及土地及房屋的稅單。如果房屋是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但你設籍居住,也需要提供相關證明。申請方式可以親自到房屋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辦理,或是透過郵寄、網路申辦。
很多人會誤以為只要有設籍就可以,但要注意房屋稅和地價稅的申請是分開的,而且都有「無出租、無營業」的規定。另外,如果你名下有多間房屋,即使都符合自用條件,也只能擇一申請房屋稅的優惠,但地價稅則可以針對符合面積限制的土地申請。逾期申請的話,優惠稅率會從次年才開始適用,所以務必把握時間。
如果你想了解更詳細的申請流程、所需文件或查詢名下房屋土地的資料,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網站查詢,或是直接撥打稅捐稽徵機關的服務電話洽詢。例如,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等,都有提供相關資訊和線上申辦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