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民資訊站 常見問答
一般民眾

我名下有兩間房子,都可以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嗎?

A. 快速解答

不行,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每戶以一處為限。也就是說,您只能選擇其中一處符合條件的房屋申請適用千分之2的優惠稅率。若您名下有多處符合自用住宅條件的房屋,必須擇一申請。若您已將其中一處房屋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則該處房屋將無法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請務必確認您申請的房屋符合所有設籍、無出租或營業、面積限制及所有權等條件。此資訊適用於2025年度地價稅申報。

本資訊整理自政府公開資料,僅供參考,請以各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 本站深度說明

不行,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每戶只能申請一處。你名下有兩間房子,只能擇一申請適用千分之2的優惠稅率。

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是政府為了鼓勵民眾自住而提供的稅務減免。簡單來說,就是你自己的房子、你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設籍居住,而且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就可以申請適用較低的稅率(千分之2),比一般自用住宅的千分之10來得優惠。申請時,你需要準備戶口名簿影本(證明設籍)、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建物所有權狀影本,以及填寫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

實際操作時,最關鍵的是時程。地價稅是每年申報一次,通常在每年的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就可以適用優惠稅率;如果超過期限,就要等到下一年才能適用。所以,如果你想申請,記得留意申報時間。另外,雖然申請書上會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但很多時候,如果你的戶籍資料和房屋資料都已經在政府系統裡,地政事務所或稅捐稽徵處可能會主動查調,但事先準備好影本總是比較保險。申請本身是免費的。

很多人會誤以為只要房子是自己的,就可以申請自用住宅優惠。但要注意,設籍是必要條件,而且你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一人設籍即可,但不能是空屋或出租給別人住。另外,自用住宅的面積也有規定,地上建物面積不能超過2.86畝(約94.5坪),但這部分通常比較少人會超過。最常見的誤區是,以為名下有兩間房子,只要其中一間沒出租,另一間有出租,就可以申請沒出租的那間。但重點是,優惠稅率「每戶」只能申請一處,即使兩間房子都符合設籍、無出租等條件,也只能選一間申請。

如果你想了解更詳細的申請資格、應備文件或查詢申請進度,可以到你房屋所在地的稅捐稽徵處網站查詢,或是直接撥打電話洽詢。例如,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等,都有提供相關的線上資訊和服務專線。如果對於設籍、所有權認定有疑問,也可以向戶政事務所或地政事務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