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動的「房屋稅差別稅率 2.0」(俗稱囤房稅 2.0)已於 2024 年 7 月 1 日正式實施。針對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改採全國歸戶並調高稅率,稅率級距介於 2% 至 4.8% 之間。若您的房屋屬於「非自住」且未有效利用,將會被課徵較高的稅率。特別提醒,若房屋符合「空置」狀態,並未出租或申報為自住,將被視為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建議您若有多餘房產,可透過出租並申報租賃所得,或遷入戶籍申請自住,以降低稅負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