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針對罹癌勞工提供職場友善支持,雇主應配合調整:
1. 合理調整工作:依據醫師診斷,調整工作內容、工時或工作環境,以利勞工治療與復健。
2. 請假權益:勞工可依勞工請假規則申請普通傷病假,住院及未住院傷病假合計1年內不得超過30日,若需長期治療,可依勞基法規定留職停薪。
3. 職務再設計:可向勞動部申請「職務再設計」補助,改善工作設備或輔具,減輕身體負擔。
4. 諮詢管道:可撥打勞動部諮詢專線,或參考勞動部官網「罹癌勞工職場友善資訊專區」獲取相關資源與法律保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