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會定期盤點適宜的國有不動產,並將清單提供給主管機關(如內政部或地方政府住宅處)進行評估。評估標準包含土地區位、交通便利性、周邊公共設施配套以及當地居住需求。截至114年底,國產署已保留超過 114.86 公頃的國有土地,專門供社宅主管機關進行後續的規劃與興辦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