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您在美國股市的投資獲利,屬於您的海外所得,依法需要向台灣政府申報所得稅。根據我國《所得稅法》規定,個人海外所得,包含股利、利息、資本利得等,若當年度海外所得總額超過新臺幣100萬元,則應將該海外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基本所得額超過新臺幣750萬元的部分,需要繳納最低稅負額。因此,您的美國股市收入,只要超過新臺幣100萬元,就可能需要納入基本所得額計算,進而影響您的總體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