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幼兒園的收費項目及金額必須先經政府審核或備查,並於每學期開學前 1 個月公告。除了學費外,幼兒園僅能收取經地方政府備查的必要費用,常見項目包括:
1. 交通費(娃娃車費用)
2. 課後延托費
3. 保險費
若幼兒園收取上述項目以外的費用,或收費金額高於備查數額,即屬於違規超收。家長若有疑慮,可至各縣市教育局網站查詢該園所的核定收費標準,或直接向教育局(處)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