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民資訊站 常見問答
勞工

勞工請假規則中,事假與病假規定為何?

A. 解答

依據勞工請假規則,勞工享有以下請假權益:

1. 事假: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1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4日,事假期間不給薪。

2. 普通傷病假:

- 未住院者:1年內合計不得超過30日,工資折半發給。

- 住院者: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 未住院與住院合計:1年內不得超過30日。

3. 申請方式: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理由及日數,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雇主得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診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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