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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異動
法規類文章總覽
全國法規資料庫最新修正、廢止、新制定的法規動態。
共 283 篇文章
農業部公告:修正「可供給家畜、家禽、水產動物之飼料」,自即日生效
農業部公告修正「可供給家畜、家禽、水產動物之飼料」相關規定,並自公告日起生效。此類規範用於管理可合法供應給畜牧及水產養殖動物食用的飼料品項,以維護動物健康、畜禽水產品安全及飼料供應管理。對畜牧業者、養殖業者與飼料製造、販售業者而言,須依最新
勞動部令: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申請書表,自115年8月31日生效
勞動部公告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相關申請書表,將自2026年8月31日生效。此項修正涉及外國人轉換雇主或工作時應使用的行政表件,雇主、人力仲介及符合適用資格的外國工
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令:訂定「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行政院、司法院及考試院共同發布命令,訂定《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細則》,作為母法落實執行的具體依據。施行細則通常用於明確規範法定用語、適用程序、權責機關及保護措施的執行細節,讓揭發政府或民間重大不法行為的吹哨者,能更清楚了解自身權利與可循管道
運動部令:修正「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運動科學支援競技運動作要點」,名稱並修正為「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運動科學輔助支援訓練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運動部修正原「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運動科學支援競技運動作要點」,並更名為「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運動科學輔助支援訓練作業要點」,自發布日起生效。此修正反映運動部成立後的主管機關名稱調整,並明確聚焦以運動科學輔助競技訓練。對一般民眾而言,該
新北市政府115年8月20日新北府教研資字第1151644913號函:修正「新北市政府教育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第3點,並自即日生效。
新北市政府於民國115年8月20日發布函文,修正「新北市政府教育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第3點,並自發布當日起生效。教育審議委員會為地方政府處理教育政策諮詢、審議及協調事項的重要機制,本次修正可能影響委員會的組成、聘任資格或運作規範,但原文未提
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第8點規定及第4點附表1,自即日生效
教育部發布命令,修正「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第8點及第4點附表1,並自發布日起生效。此項調整涉及教育部對大專校院招收、支持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的補助規範,目的在持續完善高等教育的無障礙與支持服務。對身心障礙學生而言
農業部令:修正「撥售米製品加工原料用米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農業部修正米製品加工原料用米的撥售作業規定,自公告日起立即生效。此修正涉及政府調節公糧供應給米製品加工業者的機制,目的是穩定米製品加工產業的原料供應與價格。對一般民眾而言,此政策影響米製品(如米粉、米果、米餅等)的市場供應穩定性與價格波動,
環境部公告:訂定「加油站加油槍抽氣量與加油量比率檢測方法(NIEA A211.72B)」,自116年1月15日生效
環境部公告訂定「加油站加油槍抽氣量與加油量比率檢測方法(NIEA A211.72B)」,將自民國116年1月15日(2027年1月15日)生效。此方法建立加油站油氣回收設備中,加油槍抽氣量與加油量比率的標準檢測程序,有助於確認設備運作效能及
行政院令:「住宅法」第15條第1項、第16條第2項、第22條第1項、第3項及第23條第2項規定之租稅優惠,實施年限自116年1月13日至121年1月12日
截止 2032-01-12
行政院公告《住宅法》第15條第1項、第16條第2項、第22條第1項及第3項、第23條第2項所定租稅優惠,實施期間為民國116年1月13日至121年1月12日(西元2027年1月13日至2032年1月12日)。此公告確立相關住宅租稅優惠的法定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健康食品之調節血脂功能評估方法」,名稱並修正為「健康食品之調節血脂保健功效評估方法」,自即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原「健康食品之調節血脂功能評估方法」,並將名稱改為「健康食品之調節血脂保健功效評估方法」,自公告日起生效。此修正涉及健康食品宣稱調節血脂保健功效時應依循的評估規範,有助於統一業者申請及主管機關審查標準。一般民眾選購標示具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0條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2條規定,指定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台北金融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及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為辦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與證券投
金管會依據相關管理規則,正式指定七家機構辦理證券投資信託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業務人員的職前訓練與在職訓練。此舉旨在確保從業人員具備專業素養與法規遵循能力,維持金融市場秩序與投資人權益。 | 指定機構 | 職能 | | :--- | :---
教育部令: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8條、第9條之2條文、「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之1條文
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相關辦法,以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此次修正涉及教師人事管理的重要法規,影響教師權益保障與學校人事作業程序。修正內容包括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8條、第9條之2條文,以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L-麩酸鈉」,自即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修正食品添加物中L-麩酸鈉(俗稱味精)的規格檢驗方法,自公告日起立即生效。此修正涉及食品安全管理的技術標準更新,確保食品添加物檢驗方法符合現行科學標準與國際規範。對一般民眾而言,這項法規修正雖屬技術性規範,但直接影響市售食品中味精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令: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教保工作實施要點」第4點、第6點規定,除第4點補助項目4及現行規定第4點補助項目16有關人事費部分、第6點附表2補助項目16有關人事費部分之刪除,自116年1月1日生效外,自115年8月1日生效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教保工作實施要點」第4點、第6點規定,主要調整補助項目及人事費相關規定。此修正涉及地方政府推動幼兒園、托嬰中心等學前教保服務的經費補助架構。修正條文採分階段生效:多數條文自2026年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修正「應施檢驗資訊商品數位攝影機及數位相機等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應施檢驗視聽音響錄影或放影機等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自即日生效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修正數位攝影機、數位相機,以及視聽音響錄影或放影機等應施檢驗商品的相關規定,並自公告日起生效。此類規定用於確保市售商品符合安全、電磁相容及其他法定檢驗要求,降低消費者使用電子產品的風險。對業者而言,進口、製造或販售相關產
農業部令:修正「農業部苗栗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農業部花蓮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自115年7月1日生效
農業部公告修正「農業部苗栗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及「農業部花蓮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自民國115年7月1日(2026年7月1日)起生效。此項命令屬政府機關內部組織與人力編制調整,目的在配合農業試驗研究、技術推廣及區域農業服務需求。對一般民眾沒
財政部令:修正「緝私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海關緝私條例」第27條第1項、第28條、第35條、第36條、第37條第3項規定部分,自即日生效
財政部公告修正「緝私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調整適用《海關緝私條例》第27條第1項、第28條、第35條、第36條及第37條第3項的裁罰參考規定,並自公告當日生效。此修正攸關海關查緝走私、虛報、規避管制及其他違規進出口案件的罰鍰裁量標準,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令:廢止「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補助辦理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初賽要點」,自即日生效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公告廢止「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補助辦理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初賽要點」,並自公告日起生效。此舉代表原本針對辦理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初賽的補助依據不再適用,未來地方或學校單位若需辦理相關初賽、申請經費或確認執行規範,應留意是否已有新制度
國家發展委員會令:廢止「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作業經費補助及執行管考要點」、「國家發展委員會辦理地方創生事業振興票券及行動支付回饋實施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告廢止兩項行政作業要點,包括「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作業經費補助及執行管考要點」及「國家發展委員會辦理地方創生事業振興票券及行動支付回饋實施作業要點」,並自公告當日生效。此舉代表地方政府及相關執行單位日後不得再
農業部公告:廢止「新竹市新竹漁港垂釣區管理措施」,自即日生效
農業部公告廢止「新竹市新竹漁港垂釣區管理措施」,並自公告日起生效。此舉代表原先針對新竹漁港垂釣區所訂定的專門管理規範不再適用,但民眾從事垂釣活動時,仍應遵守漁港、港區安全、環境保護、漁業及地方政府其他現行規定。對一般釣客而言,原有垂釣區的使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令:修正「全民健康保險第二類及第三類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辦理健保業務補助作業要點」第2點規定,自116年1月1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第二類及第三類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辦理健保業務補助作業要點」第2點,並自民國116年1月1日(2027年1月1日)生效。此項修正涉及職業工會、農漁會等第二類及第三類被保險人投保單位辦理健保業務時的
行政院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自115年9月15日生效
行政院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的部分藥品分級與列管品項,將自民國115年9月15日(西元2026年9月15日)起生效。此項調整是政府依藥物濫用風險、醫療用途及公共衛生需求,更新管制藥品管理範圍的重要措施。對一般民眾而言,未來特定藥品的
交通部公路局令:修正「代檢廠代收定檢車輛汽車燃料使用費、違反公路法第七十五條罰鍰作業規範」,名稱並修正為「代檢廠代收定檢車輛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違反公路法第七十五條罰鍰作業規範」、「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委託汽車定期檢驗代檢廠預約作業須知」第1點、第8點、第9點規定,名稱並修正為「交通部公路局各區監理所委託汽車定期檢驗代檢廠預約作業須知」,自即日生效
交通部公路局修正代檢廠辦理汽車定期檢驗時,代收相關費用及處理違反《公路法》第75條罰鍰的作業規範,並將原「汽車燃料使用費」相關名稱調整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同時修正各區監理所委託代檢廠的預約作業須知第1、8、9點,且兩項規範均自發布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修正「應施檢驗電源供應設備類之電池充電器等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應施檢驗資訊產品類之不斷電式電源供應器等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自即日生效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修正電源供應設備類電池充電器,以及資訊產品類不斷電式電源供應器(UPS)等應施檢驗商品的相關規定,並自公告日起生效。此項調整攸關商品上市前的檢驗、驗證與標示合規要求,有助於維護電氣產品安全及市場品質。一般消費者購買相關產
運動部令:廢止「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獎勵績優運動產業專題研究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運動部公告廢止「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獎勵績優運動產業專題研究作業要點」,並自發布當日生效。此舉代表原先依該要點辦理的運動產業專題研究獎勵制度不再適用,後續是否改由其他計畫或新規範承接,須以運動部後續公告為準。對有意申請運動產業研究獎勵的個人、
經濟部令:訂定「臺美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經濟部訂定「臺美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作業要點」,建立臺灣與美國間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的電子交換作業機制,並自公告當日生效。此措施有助於申請人辦理跨國專利申請時,以電子方式取得或交換優先權相關文件,降低傳統紙本文件傳遞、驗證及補正的行政負
教育部令:修正「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出國留學獎學金申請要點」,自即日生效
教育部公告修正「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出國留學獎學金申請要點」,並自發布日起生效。此修正涉及代表我國參加國際數理奧林匹亞競賽或國際科學展覽、且成績優良學生申請出國留學獎學金的規範,攸關具備相關競賽成果學生的升
衛生福利部公告:廢止「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草劑亞速爛之檢驗」、「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草劑得拉本之檢驗」及「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有機氮劑腈硫醌之檢驗」,自即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公告廢止3項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包括殺草劑亞速爛、殺草劑得拉本及有機氮劑腈硫醌的檢驗方法,且自公告日起生效。此舉代表相關食品農藥殘留檢測的法定方法將不再適用,檢驗機關、食品業者及實驗室應確認後續是否改採其他現行公告方法,以維持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令:修正「職業工會漁會辦理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業務補助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自116年1月1日生效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修正「職業工會漁會辦理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業務補助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民國116年1月1日(2027年1月1日)生效。此項修正涉及職業工會及漁會協助辦理勞工保險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業務的補助作業依據,影響相關組織申請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令: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第4點附件1、第5點附件6,自即日生效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公告修正「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第4點附件1及第5點附件6,並自發布日起生效。此項調整涉及地方政府、學校及相關單位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的補助與執行文件,有助於強化學生就學權益保障。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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