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原「健康食品之調節血脂功能評估方法」,並將名稱改為「健康食品之調節血脂保健功效評估方法」,自公告日起生效。此修正涉及健康食品宣稱調節血脂保健功效時應依循的評估規範,有助於統一業者申請及主管機關審查標準。一般民眾選購標示具調節血脂保健功效的健康食品時,可留意產品是否取得合法健康食品許可,但仍不應以健康食品取代醫療或血脂控制治療。
重點摘要
- 衛生福利部修正「健康食品之調節血脂功能評估方法」。
- 修正後名稱為「健康食品之調節血脂保健功效評估方法」。
- 新規定自公告日起即日生效。
- 規範主要影響申請或管理調節血脂保健功效健康食品的評估與審查作業。
資格條件
適用於申請、製造、輸入、販售或審查宣稱具有「調節血脂」保健功效之健康食品的相關業者及主管機關。
適用對象
健康食品業者、食品檢驗與研發單位,以及選購健康食品的民眾
背景說明
健康食品如欲合法宣稱特定保健功效,須依衛生福利部訂定的科學評估方法提出證據並接受審查。此次修正將「調節血脂功能」用語調整為「調節血脂保健功效」,有助於使名稱及管理內容更符合健康食品制度,並降低消費者將保健食品誤認為藥品的風險。
實用提醒
['業者應確認產品標示、申請文件及檢測資料是否已配合新名稱與最新評估方法更新。', '民眾購買宣稱調節血脂的產品時,應確認是否有健康食品許可標章與核准功效,勿將其視為降血脂藥物。', '血脂異常者應依醫囑接受檢查、飲食與藥物治療,不宜僅依賴健康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