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修正原「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運動科學支援競技運動作要點」,並更名為「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運動科學輔助支援訓練作業要點」,自發布日起生效。此修正反映運動部成立後的主管機關名稱調整,並明確聚焦以運動科學輔助競技訓練。對一般民眾而言,該要點主要影響申請運動科學支援資源的競技運動相關單位與選手,可望提升訓練專業化及國家競技運動表現。

重點摘要

  • 原要點名稱為「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運動科學支援競技運動作要點」。
  • 修正後名稱為「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運動科學輔助支援訓練作業要點」。
  • 要點自即日生效。
  • 政策重點為以運動發展基金支持運動科學輔助競技訓練。

資格條件

原文未載明申請資格;推定適用對象為申請運動科學輔助支援訓練資源的競技運動相關單位或人員,仍應以正式要點內容為準。

適用對象

競技運動選手、教練、運動團隊及相關培訓或體育組織

背景說明

運動部因應組織與業務名稱調整,修正原由教育部主管的運動發展基金補助作業要點。政府透過運動科學資源支援訓練,目的在提升競技運動訓練的科學化、精準性與整體競爭力。

實用提醒

['申請單位應確認文件及引用名稱已更新為「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運動科學輔助支援訓練作業要點」。', '實際補助資格、項目、程序及經費標準,應查閱運動部發布的完整修正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