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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異動
法規類文章總覽
全國法規資料庫最新修正、廢止、新制定的法規動態。
共 283 篇文章
農業部令:修正「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或小組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條、第6條、第6條之1條文
農業部修正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或小組設置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針對實驗動物使用機構的委員會或小組組成、審查程序等規定進行調整。此修正涉及實驗動物福祉管理機制,確保動物實驗符合3R原則(替代、減量、精緻化),對從事動物實驗的學術研究機構、生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精神衛生法之病人權益促進相關公益團體認可要點」,名稱並修正為「精神病人權益促進相關公益團體認可要點」,自即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修正「精神衛生法之病人權益促進相關公益團體認可要點」,並將名稱簡化為「精神病人權益促進相關公益團體認可要點」,自發布日起生效。此修正涉及精神病人權益保護機制中,公益團體的認可標準與程序。這項法規主要影響從事精神病人權益促進工作的公
農業部公告:訂定「三色堇、月橘及仙丹花為適用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之植物種類」,自即日生效
農業部正式公告,將三色堇、月橘及仙丹花三種植物列為適用《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之植物種類,自公告即日起生效。此舉意味著這三種植物的新品種,未來可依法申請品種權保護,育種者的智慧財產權將獲得法律保障。對於從事三色堇、月橘及仙丹花育種、繁殖或販售的
勞動部令: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第5款與「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第57條第1項第5款及第59條第1項第5款規定相關申請及證明書表,自即日生效
勞動部發布令,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第5款,以及「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第57條第1項第5款與第59條第1項第5款等規定之相關申請及證明書表,並自即日起生效。此修正涉及雇主聘僱外國勞工及外國技術人力
僑務委員會令:修正「僑務委員會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聯繫輔助要點」、「僑務委員會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教材供應及經費補助須知」第4點、第7點規定及第8點附件4、附件5、第9點附件9、附件10、「僑務委員會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績效評鑑及績優補助須知」部分規定及第9點附件4,自即日生效
僑務委員會修正三項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相關規定,包括聯繫輔助要點、教材供應及經費補助須知、績效評鑑及績優補助須知的部分條文與附件。此修正為僑委會持續優化海外華語文教育推廣機制的一環,旨在提升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的營運效能與教學品質。對於海外僑胞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115年8月3日新北城秘字第1151503828號函:修正「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底價審議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第4點,並自即日生效。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於民國115年8月3日以新北城秘字第1151503828號函,修正「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底價審議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第4點,並自發布當日生效。此項修正涉及該局辦理採購案件時的底價審議內部程序,有助於調整採購管理與審議運作
財政部公告:預告「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告終止日 115-11-16)
截止 2026-11-16
財政部預告修正「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部分條文草案,預告期間至2026年11月16日止。該辦法涉及金融機構依共同申報準則(CRS)進行金融帳戶辨識、客戶稅務居住者身分盡職審查及資訊申報,是政府推動跨境稅務資訊透明與防杜逃漏
經濟部令:修正「曾文水庫運用要點」部分規定及第9點附圖1、「曾文水庫水門操作規定」第3點、第6點、第8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經濟部公告修正「曾文水庫運用要點」部分規定及第9點附圖1,並同步修正「曾文水庫水門操作規定」第3點、第6點及第8點,自公告日起生效。此次修正涉及曾文水庫的調度、運用與水門操作管理,將作為水庫管理及相關用水調配的依據。原文未提供具體修正條文內
財政部公告:預告「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告終止日 115-10-27)
截止 2026-10-27
財政部預告修正「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部分條文草案,蒐集各界對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促參)案件甄審委員會組成及評審程序的意見。此修正攸關政府辦理公共建設招商時的評選公正性、透明度及制度運作,可能影響有意參與促參案的民間企業與
農業部公告:預告「應實施動物檢疫品目」部分規定修正草案(預告終止日 115-10-20)
截止 2026-10-20
農業部預告修正「應實施動物檢疫品目」部分規定草案,蒐集各界對動物及相關產品檢疫品項規範的意見。動物檢疫是防堵動物傳染病、保護畜牧產業及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涉及動物或相關產品輸出入、運輸及經營者,未來應留意正式修正內容與新增或調整的檢疫要求。
勞動部公告:預告「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第24條、第41條及第29條附表1修正草案(預告終止日 115-10-19)
截止 2026-10-19
勞動部公告預告修正《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第24條、第41條及第29條附表1,預告期間截至民國115年10月19日(西元2026年10月19日)。此類預告程序讓民眾、勞工及事業單位可在法規正式修正前提出意見,協助政府蒐集實務需求與執行疑義。原
教育部公告:預告「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第2條修正草案(預告終止日 115-10-12)
截止 2026-10-12
教育部預告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第2條,並開放各界在預告期間提供意見。此辦法涉及高級中等學校可向學生收取的費用規範,將影響高中職學生及家庭對學校收費項目與標準的理解。原文未提供修正條文內容、具體收費項目或金額,因此實際影響仍
勞動部公告:預告「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5條、第9條及第6條附表修正草案(預告終止日 115-10-12)
截止 2026-10-12
勞動部公告預告修正「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5條、第9條及第6條附表草案,預告期間至民國115年10月12日(西元2026年10月12日)止。修正內容涉及技術士技能檢定的規費收取標準,可能影響報考技能檢定者及辦理相關業務的單位。現階段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金融機構合作推廣他業商品或提供相關服務規範,自即日生效
金管會發布命令,規範金融機構與非金融業者合作推廣商品或提供相關服務的作法,並自發布當日生效。此措施旨在建立跨業合作的管理原則,避免金融機構在推廣非金融商品或服務時產生利益衝突、資訊揭露不足或消費者權益受損等問題。一般民眾若透過銀行、保險公司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廢止「財產保險業經營核能保險提存之各種準備金規範」、「財產保險業就其經營商業性地震保險及颱風洪水保險等業務應提存之各種準備金規範」,自即日生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廢止兩項財產保險業準備金提存規範,包括核能保險,以及商業性地震保險、颱風洪水保險等業務的各種準備金規範,並自公告當日生效。此舉影響保險公司辦理相關業務時的法定準備金依循依據,業者須改依現行其他法令、會計及監理要求辦理。
環境部公告:廢止「加油站加油槍抽氣量與加油量比率檢測方法(NIEA A211.71B)」,自116年1月15日生效
環境部公告廢止「加油站加油槍抽氣量與加油量比率檢測方法(NIEA A211.71B)」,並自民國116年1月15日(2027年1月15日)起生效。此項檢測方法原用於加油站油氣回收相關設備的檢測與管理;廢止後,加油站業者、檢測機構及地方環保機
財政部令:本部及各權責機關在115年8月11日以前發布之房屋稅及契稅釋示函令,凡未編入115年版「房屋稅契稅法令彙編」者,除屬當然或個案核示、解釋者外,自116年1月1日起,一律不再援引適用;凡經收錄於上開115年版彙編而屬臺灣省政府、前臺灣省政府財政廳、前臺灣省稅務局及前臺灣省稅務處發布之釋示函令,可繼續援引適用
財政部公告整理房屋稅及契稅相關釋示函令的適用範圍。115年版《房屋稅契稅法令彙編》未收錄、且於115年8月11日以前發布的函令,除屬當然或個案核示、解釋者外,自116年1月1日起不得再援引;但已收錄於彙編、且由臺灣省政府及其前財稅機關發布的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國民年金保險費一定金額以下利息免徵規定」,自115年10月1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修正「國民年金保險費一定金額以下利息免徵規定」,並自民國115年10月1日(西元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此修正涉及國民年金保險費欠費或補繳時所生利息的免徵標準,目的在調整小額利息的行政處理方式、降低徵收成本。對國民年金被保險
交通部令:廢止「外國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內從事貨物簡易加工行為預先審理作業規範」,自即日生效
交通部公告廢止「外國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內從事貨物簡易加工行為預先審理作業規範」,並自公告當日起生效。此舉代表外國營利事業在自由貿易港區辦理貨物簡易加工時,原本可依循的預先審理程序規範不再適用。對相關物流、貿易及港區營運業者而言,應改依現
農業部令:修正「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陸域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農業部公告修正原「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並將名稱調整為「陸域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自公告當日生效。此項修正將野生動物評估分類的適用範圍明確聚焦於陸域物種,有助於後續保育等級評估、物種管理及相關行政作業具備一致依據。對一般民眾而言
新北市政府115年9月16日新北府法規字第11517811421號令:修正「新北市各區戶政事務所組織規程」名稱為「新北市各戶政事務所組織規程」,並修正全文。
新北市政府於民國115年9月16日發布令,將「新北市各區戶政事務所組織規程」更名為「新北市各戶政事務所組織規程」,並同步修正規程全文。此案屬戶政機關組織與行政運作規範的調整,有助於統一戶政事務所的法規名稱及組織依據。對一般民眾而言,戶籍登記
農業部令:修正「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第23條附表1,自115年8月26日施行
農業部公告修正「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第23條附表1,並自民國115年8月26日(西元2026年8月26日)起施行。此項修正涉及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的附表規定,將影響農業貸款申請案件的適用條件、貸款用途、額度或相關審核標準;但原文未載明
核能安全委員會令:修正「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監督要點」第2點、第5點、第6點規定及第3點附件1,名稱並修正為「核能安全委員會主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監督要點」,自即日生效
核能安全委員會修正原由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管的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監督要點,調整第2點、第5點、第6點及第3點附件1,並同步將規範名稱改為「核能安全委員會主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監督要點」,自發布當日生效。此次修正主要反映主管機關名稱與組織調整,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115年9月4日新北交秘字第1151759984號函:修正「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設置要點」第3點,並自即日生效。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於民國115年9月4日以新北交秘字第1151759984號函,修正「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設置要點」第3點,並自發布日起生效。此修正涉及交通局處理國家賠償案件的內部組織及程序規範,有助於統一案件審議與行政處理機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令: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教育課程及教學事項要點」第5點、第8點、第9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補助辦理國民教育課程及教學事項要點」第5點、第8點及第9點,並自發布日起生效。此項修正涉及國民教育課程與教學相關補助的申請、執行或核結規範,將影響地方政府、學校及教育相關承辦單位辦理補助業務的依循方式。對一般學生
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發放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作業要點」部分規定,除第13點之1規定自即日生效外,自115年1月1日生效
教育部修正「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發放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其中第13點之1自發布日起生效,其餘修正內容自民國115年1月1日(2026年1月1日)生效。此修正涉及地方政府辦理幼兒育兒津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令: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導師職務加給差額作業要點」第8點、第9點規定,除第8點規定自115年1月1日生效外,自即日生效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補助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導師職務加給差額作業要點」第8點及第9點。此次修正中,第8點自民國115年1月1日(2026年1月1日)生效,其餘修正內容自公告日起生效。此項規定涉及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導師職務加給差額的補助作業
運動部令:修正「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承辦學校遴選要點」,名稱並修正為「運動部補助大專校院承辦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要點」,自即日生效
運動部修正原「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承辦學校遴選要點」,並更名為「運動部補助大專校院承辦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要點」,自發布日起生效。此次調整將制度重點由承辦學校遴選,明確轉為運動部對大專校院承辦全大運的補助規範,有助於學校依統一標準規劃申辦、經費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79條附件2、第80條附件3、第81條附件4、第82條附件5、第83條附件6、第84條附件7,自115年1月1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79條至第84條所附附件,涵蓋附件2至附件7,並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此次修正涉及健保藥品給付及支付標準的相關規範,將影響特定藥品是否納入健保給付、給付條件或支付方式。一般民眾
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獎勵績優員工核發禮品禮券作業要點」,並修正名稱為「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機構學校獎勵績優員工核發禮品禮券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臺中市政府修正原「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獎勵績優員工核發禮品禮券作業要點」,並將名稱調整為「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機構學校獎勵績優員工核發禮品禮券作業要點」。修正後要點自即日生效,適用範圍文字納入「機構」,使臺中市政府所屬機關、機構及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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