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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移工在台權益懶人包
聘僱法規、移工權益、雇主義務、申訴管道,用白話文搞懂外籍移工制度
就業服務法 第 46 條
在台移工總人數
約 75 萬人
115年統計,產業類+社福類
產業類基本工資
29,500/月
與本國勞工相同,115年起
家庭看護工薪資
依契約約定
不適用勞基法,由勞雇雙方議定
就業安定費(雇主)
2,000~2,400/月
依行業別,聘僱期間按月繳納
📋 快速指南
🏭 移工類型與開放行業
- 產業類:製造業、營造業、農業、漁業(海洋漁撈)
- 社福類: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機構看護工
- 農業移工:115年起擴大開放,包含畜牧、農糧、養殖漁業
- 來源國:印尼、越南、菲律賓、泰國,印度(115年起新增產業類)
📋 雇主聘僱流程
- 國內招募不足 → 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
- 透過合法仲介引進(仲介費有法定上限)
- 到職後 3 日內辦理聘僱許可、勞健保、居留證
- 聘僱期間每月繳就業安定費
- 聘僱許可最長 3 年,期滿可申請展延(累計最長 12 年,特定產業 14 年)
⚖️ 移工權益保障
- 產業類移工適用勞基法:基本工資、加班費、特休假均受保障
- 家庭看護工/幫傭不適用勞基法,但受「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保障
- 雇主不得扣押護照、居留證、財物
- 移工有權轉換雇主(雇主歇業、違法、或經勞動部同意)
- 仲介費上限:第 1 年每月不得超過薪資的一定比例,由勞動部公告
📞 遇到問題怎麼辦
- 撥打 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免費、多語、24小時)
- 各縣市勞動局外勞諮詢服務中心
- 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 遇仲介違法收費 → 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檢舉
- 遇雇主虐待/扣押證件 → 直接報警或撥 1955
❓ 常見問答(8 題)
印度移工開放了嗎?目前狀況是什麼?
台灣與印度於 2024 年 2 月簽署勞務合作備忘錄(MOU),115年起正式開放引進印度籍產業類移工。初期開放製造業與營造業,採「補充性」原則,不影響國內勞工就業機會。引進流程與現行其他國家移工相同,須經勞動部核准並透過合法仲介辦理。
家庭看護工沒有勞基法保障,那權益怎麼辦?
家庭看護工和家庭幫傭雖不適用勞基法,但受到「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和「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保障。雇主必須提供:適當住宿(個人空間至少 3.6 平方公尺)、足夠飲食、每月按時給薪(不得低於勞雇雙方約定)。薪資由勞雇雙方議定,實務上多數約 20,000-22,000 元/月。如遇雇主違規,可撥 1955 申訴。
雇主要付哪些費用?就業安定費怎麼算?
雇主需付:(1) 就業安定費:產業類 2,400/月、社福類 2,000/月,聘僱期間每月繳(逾期加徵滯納金)(2) 仲介服務費:依契約,但受法定上限約束 (3) 勞健保費:產業類雇主須依法投保勞保+健保 (4) 體檢費用:入國後 3 日內、滿 6/18/30 個月各做一次。就業安定費繳給勞動部,專款用於促進國人就業。
移工可以自由換雇主嗎?
原則上不能自由轉換,但遇以下情況可以:(1) 雇主歇業、關廠 (2) 雇主違反勞動法令 (3) 雇主對移工有虐待或不當對待 (4) 看護工被看護人死亡或移居國外 (5) 經勞資雙方合意。轉換需在 60 天內完成,否則須出國。115年起已放寬部分限制,移工也可透過勞動部「外國人轉換雇主作業平台」自行登記求職。
聘僱外籍看護工需要什麼資格?
被看護人需符合以下任一:(1) 經醫療機構以「巴氏量表」評估達特定失能標準 (2) 年齡 80 歲以上,經評估有照護需求 (3)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申請流程:先到醫院做巴氏量表評估 → 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 → 透過仲介引進。審核約需 2-4 個月。外籍看護工與長照 2.0 大部分服務不能同時使用(部分專業服務和喘息服務例外)。
仲介費有上限嗎?被超收怎麼辦?
有。勞動部規定仲介費上限(服務費):第 1 年每月 1,800 元、第 2 年每月 1,700 元、第 3 年每月 1,500 元(以看護工為例,產業類略有不同)。注意:這是移工付給仲介的上限,雇主付給仲介的費用另計。若被超收,可蒐集匯款紀錄或收據,撥 1955 檢舉或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訴,經查屬實仲介將被處罰。
移工逃跑(行蹤不明)怎麼辦?雇主有責任嗎?
雇主應在移工失聯 3 日內通報當地警察局及勞動部(1955 或線上通報系統)。通報後不會被處罰。未通報則可能被罰 6-30 萬元,且 2 年內不得再聘。行蹤不明的移工會被列為「逾期居留」,經查獲將被遣返。雇主可在通報後申請遞補新的移工(免除國內招募程序,加速引進)。
移工在台灣可以待多久?最長幾年?
聘僱許可每次最長 3 年,期滿可由雇主申請展延。累計在台工作年限:一般產業類和社福類最長 12 年;特定產業(如製造業中經評點達門檻者、或長照機構看護工)可延長至 14 年。年限屆滿須出國,出國滿一定期間後可再入國工作(重新計算年限)。
📰 相關政策與新聞(6 篇)
移民署走進校園 外籍生居留、打工、就業與防詐一次懂
移民署臺中市第二服務站為協助在臺外籍學生及僑生,近期積極走訪國立勤益科技大學、中臺科技大學等校園,並參與「2026僑生就業博覽會」,宣導在臺居留、打工、就業及防詐騙相關規定。宣導內容包括:搬家需於30日內至「移民署學生線上申辦系統」辦理住址變更;居留證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可提出延期申請,逾期將面臨新臺
- 外籍學生在臺就學期間搬家,需於30日內至「移民署學生線上申辦系統」辦理住址變更。
- 居留證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即可提出延期申請,逾期將面臨新臺幣1萬至5萬元罰鍰。
- 外籍學生打工前務必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證,除寒暑假外,平時每週工作時數不得超過20小時。
寓教於樂!潑水節活動結合法令宣導守護移工權益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於新店碧潭風景區舉辦「115年泰國潑水節暨移工歡樂健康路跑活動」,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服務站亦設攤宣導移民法規,特別提醒移工注意「逾期居留」問題,違者將面臨1萬至5萬元罰鍰。活動結合路跑、文化表演及法令宣導,旨在促進移工交流、推廣法治觀念,並提升對人口販運的防制意識,打造友善在臺
- 活動結合泰國潑水節慶典與法令宣導,守護移工權益。
- 宣導重點為「逾期居留」的法律規定及罰則(1萬至5萬元)。
- 提供「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1990」供移工諮詢。
基隆新住民與移工體驗印尼椰奶蔬菜湯 祈福馬年行大運
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基隆市服務站於農曆新年期間,邀請約20位來自大陸、菲律賓及印尼的新住民、家屬及移工,共同體驗印尼傳統料理「椰奶蔬菜湯」(Sayur Lodeh),象徵文化融合與社區團結。活動中,印尼籍新住民陳雅頓分享其來台適應歷程及示範料理製作,並強調此湯品為印尼過年祈福儀式中的「避邪聖湯」。此外
- 基隆市服務站舉辦新住民與移工迎新年活動。
- 活動內容包含體驗印尼傳統料理「椰奶蔬菜湯」。
- 活動旨在促進文化交流與社區團結。
1【推廣】外籍家庭幫傭新制2026-04-14
本公告為推廣外籍家庭幫傭新制,發布日期為2026年4月14日。原文未提供具體新制內容細節,僅作為政策推廣公告。
- 推廣外籍家庭幫傭新制
- 發布日期:2026-04-14
移工單次重入國許可證可於線上申請
為便利移工臨時出國及返國需求,移民署開放持無多次重入國許可居留證的移工,若因緊急狀況需臨時出國,可透過線上系統申請單次重入國許可證。申請時需檢附訂位紀錄或機票。此措施自即日起實施。
- 移工持無多次重入國許可居留證者,可線上申請單次重入國許可證。
- 適用於因緊急狀況需臨時出國及返國的移工。
- 申請時需檢附訂位紀錄或機票。
勞動部令: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表」,自115年…
勞動部發布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表」,調整雇主聘僱外籍移工所需繳納之就業安定費標準,自115年4月13日起正式生效。
- 修正就業安定費數額表
- 適用對象為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工作之雇主
- 生效日期為1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