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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管理費與管委會完整指南
管理費可以拒繳嗎?管委會有什麼權力?住戶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115 年(2026 年)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最後更新:2026-05-12 | ✍️ 編輯:台灣公民資訊站編輯團隊 | 🔍 資料核實:比對政府公開資料
管理費法源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1995 年立法,2017 年修正,規範全體住戶關係
管委會成立門檻
住戶大會決議
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住戶大會)決議成立管理委員會
管理費拒繳後果
管委會可提訴訟
欠管理費可被訴追,加計利息和訴訟費用
大修基金
依規定提撥
公共設施重大修繕,需由大修基金支應
電梯/外牆維修
管委會職責
共用設施維修屬管委會責任,費用由公共基金支出
住戶大會
每年至少一次
住戶大會是最高決策機構,可監督管委會
📋 快速指南
⚖️ 管理費的法律性質
- 管理費是公寓大廈規約的義務,所有區分所有權人(住戶)都有繳納義務
- 計算方式:通常依坪數比例,或依區分比例,視規約規定
- 拒繳後果:管委會可聲請支付命令,再申請強制執行
- 租客繳費:租客欠繳管理費,房東(所有權人)仍需負最終責任
- 新住戶:購屋後自動承受前住戶的管理費欠繳責任(購屋前應查清楚)
- 📌 購屋前記得向管委會查詢是否有管理費積欠,否則需代前屋主清償
🏛️ 管委會的權責範圍
- 【管委會可以做的】:管理公共設施、維修共用部分、執行住戶大會決議
- 【管委會不能做的】:任意修改規約、對住戶罰款(須有規約依據)、超越授權範圍
- 共用設施維修:電梯、外牆、屋頂、停車場等 → 管委會責任
- 獨戶設施問題:戶內水管、電路 → 個別住戶責任
- 規約修訂:需住戶大會特別決議(區分所有權人 3/4 以上出席、3/4 以上決議)
- 管委會委員:由區分所有權人擔任,任期通常 1~2 年
⚠️ 常見管委會爭議
- 管理費調漲:需住戶大會決議,管委會不能自行調漲
- 帳目不透明:住戶有權要求查閱管委會財務報告
- 停車格分配爭議:依規約規定,爭議時向縣市主管機關申訴
- 公共設施維修不作為:可要求召開住戶大會決議,或向縣市政府申訴
- 管委會委員貪污:住戶可透過大會罷免,並提告刑事責任
- 外牆廣告收入:屬全體住戶所有,應列入公共基金
💡 住戶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 定期查閱管委會財務帳目(有權索取)
- 積極參與住戶大會(你的一票決定公共事務)
- 訂閱管委會公告(了解決議內容)
- 不服決議:先透過住戶大會提出異議;無效可向主管機關申訴
- 向縣市政府申訴:縣市政府建築管理機關可受理住戶申訴
- 法律管道:重大爭議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費用依金額)
❓ 常見問答(4 題)
管理費能拒繳嗎?欠繳有什麼後果?
不能任意拒繳。管理費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和規約的義務,欠繳後管委會可透過支付命令程序(類似小額訴訟)追討,取得執行名義後可強制執行(扣薪、凍結帳戶)。欠費期間還會加計利息,最終繳納金額會比當初更多。若對管理費計算方式有異議,應先提出異議並透過住戶大會解決,不宜直接停繳。
管委會可以罰我停車費或罰款嗎?
管委會的規約中若有明確規定罰款(如違規停車、噪音等),且罰款規定是經住戶大會合法決議通過,則有約束力。但管委會不能任意自行訂立規約或罰則,未經住戶大會決議的罰款可能無效。若你認為被違法罰款,可要求查閱規約,確認依據是否合法。
買了中古屋,前屋主欠了幾年管理費,我要付嗎?
可能需要。區分所有權人的管理費義務,在房屋買賣後由新屋主承受(法院實務有此見解)。因此購屋前務必向管委會查詢是否有管理費積欠。若前屋主有欠費,在買賣合約中應加入「由賣方負責清償管理費欠款」的條款,並在過戶前確認清償完畢。
大樓電梯壞了管委會不處理,怎麼辦?
電梯屬共用設施,是管委會的維修責任。若管委會怠於處理,可要求召開臨時住戶大會,以決議要求管委會在限期內修繕;若管委會仍不作為,可向縣市政府建築管理機關(各縣市不同)申訴,要求勒令修繕。情況緊急有安全疑慮時,可直接向主管機關申訴要求緊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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