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
房東修繕義務與租客保護指南
房東不修漏水、設備故障不處理?這份指南說明租賃法規的修繕義務、租金扣抵、提前終止合約的合法方式。
租屋權益
📅 最後更新:2026-05-09 | ✍️ 編輯:台灣公民資訊站編輯團隊 | 🔍 資料核實:比對政府公開資料
修繕義務
非租客故意造成的損壞,房東有修繕義務(民法§429)
租金扣抵
合法
房東不修,租客可先修後向房東求償或扣抵租金
提前解約
可能免違約金
房東重大違約,租客可合法提前終止且不需賠違約金
📋 快速指南
🏠 房東的修繕義務(你的法律權利)
- 🔧 民法§429:出租人有保持租賃物「合於約定使用收益狀態」的義務
- 💧 漏水:(除非你造成的)房東必須修,修繕費用房東承擔
- 🌡️ 冷氣/熱水器/冰箱故障:視合約,若合約列入附屬設備,房東需修
- ⚡ 電路問題:安全相關的設備,房東有責任維護
- 🐀 鼠蟲問題:建築本身結構問題造成的,房東需處理
- 🚿 熱水器故障:若是房東提供的設備,房東須修繕或更換
- ❌ 例外:租客自己造成的損壞(使用不當、故意),租客自行負責
📝 房東不修時的合法應對
- 1️⃣ 書面催告:以 Line/Email/存證信函 告知問題,要求修繕期限
- 2️⃣ 等待合理期限(通常 7~14 天視情況)
- 3️⃣ 房東仍不修 → 「自行修繕並扣抵租金」(民法§430)
- 4️⃣ 自行修繕:保留工程報價、發票、施工紀錄
- 5️⃣ 向房東要求返還修繕費用,或扣抵下期租金
- 6️⃣ 若影響居住,可申請「減少租金」(民法§431)
- 7️⃣ 房東嚴重違約 → 可終止租約(民法§432、§436)
🚪 合法提前解約的情況
- ⚠️ 房東嚴重不履行修繕義務 → 租客可終止租約
- 🔒 房東違規侵入租屋 → 可終止
- 📋 房東重大違約(未給合法收據、擅自處分租客財物)→ 可終止
- 💡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2023 年修正:增加租客保護
- 🛡️ 標準租約有「不得無故提前終止」保護,但以書面合約為準
- ⚖️ 若雙方都有過失,法院會衡量違約金是否合理
- 🆘 緊急情況(如危及生命安全):可立即終止並保留證據
📋 租約必看條款
- 修繕責任:哪些項目房東負責、哪些租客負責(合約需明定)
- 押金:最高 2 個月租金(民法§442,台北標準),退還期限
- 違約金:提前解約的違約金上限(通常 1~2 個月)
- 出租人自用:雙方都有的提前終止條款(需提前多少天通知)
- 轉租:是否允許(無書面允許不得轉租)
- 設備清單:附屬設備明確列表,避免退租爭議
- 📌 使用內政部「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保障最大
❓ 常見問答(3 題)
漏水問題我叫房東修了三個月,他都說「下週就來」但沒動靜,我能怎樣?
發存證信函催告,限期修繕,逾期自行修繕並扣租金,或終止租約。步驟:(1)發存證信函(郵局,約 70 元):(a)說明漏水問題已告知多次(列出日期);(b)限期 10 天內修繕;(c)逾期將「依民法§430 自行修繕,費用扣抵租金」;(2)限期後房東仍不修:(a)請合格水電/抓漏師傅報價;(b)完工後保留發票和照片;(c)金額從下期租金扣抵,告知房東;(3)若漏水嚴重影響居住(如主臥室大面積滲水):(a)可依民法§436 主張「租賃物有瑕疵不能使用收益」;(b)可申請減租(民法§431);(c)嚴重者可終止租約;(4)退租爭議防範:保留漏水記錄(照片、日期),證明損害非你造成。注意:自行修繕前必須先催告,不能不通知就修然後扣租。
房東突然說要回去自住,要我 1 個月內搬走,我的合約還有 3 個月,必須走嗎?
不必!合約期間內,無論房東給什麼理由,都不能強迫你搬走。自住是終止合約的理由,但必須依合約提前通知期限,且你有權要求賠償提前終止的損失。法律保障:(1)租約是雙方契約,合約期間雙方都必須遵守;(2)若租約沒有「房東自用可提前終止」條款,房東沒有合法理由強迫你走;(3)若租約有「自用條款」,房東也必須依合約規定提前通知期限(通常 1~3 個月)。你的選擇:(A)若你決定搬走:(i)要求房東賠償你的搬家費、仲介費損失;(ii)要求全額退押金(不能扣違約金,因為是房東違約);(B)若你選擇不走:(i)告知房東合約未到期,你不願提前搬走;(ii)若房東騷擾或強制驅逐,可向警察申訴(涉及妨害自由罪);(C)協商補償:若房東誠意好,可接受補償(1~2個月租金)換取提前搬走。文件保存:所有通知保留截圖,不要只接受口頭通知。
退租時房東說牆壁刮傷要我賠,但我住了 3 年,正常磨損也算嗎?
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自然耗損)不應由租客負擔,房東需舉證損壞超出「正常耗損」範圍。關鍵概念:(1)正常耗損:因時間使用而自然老化(牆壁輕微刮痕、地板輕微磨損、油漆褪色)→ 房東不能要求賠償;(2)超出正常耗損:明顯損壞(大洞、嚴重污漬、故意破壞)→ 租客賠償;(3)年限折舊:設備有使用年限,折舊後的殘值才是賠償基礎(如油漆使用5年,早已折舊完,租客不用出錢重新粉刷)。舉證原則:(A)房東主張損壞 → 房東必須舉證;(B)你有入住時的拍照紀錄 → 對照退租時的狀況;(C)若房東主張賠償金額不合理,不同意就拒絕,讓房東提告。保護措施:(i)入住當天拍攝360度照片和影片(最好有日期水印);(ii)退租當天再次拍攝(對照入住紀錄);(iii)書面確認退租(Email 或 Line 截圖);(iv)若有爭議,申請調解(鄉鎮市區公所,免費)。
⚠️ 免責聲明
本頁資訊由台灣公民資訊站編輯團隊整理自政府公開資料(見上方「資料來源」),
僅作為認識政策與權益的入門參考。實際個案涉及法律、稅務、醫療、勞動等專業判斷,
請以各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或洽詢律師、會計師、社工等專業人士。
本站編輯原則詳見
編輯原則;
發現錯誤請
來信指正,
我們會在 24 小時內更正並公告於
修訂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