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境外基金配息,若您是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配息所得屬於海外所得,需依「最低稅負制」(基本稅額)計算。
重點規則:
1. 全年海外所得「未達 100 萬元」→ 免計入基本所得額
2. 全年海外所得「達 100 萬元以上」→ 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
3. 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 萬元(免稅額),超過部分按 20% 計算基本稅額
4. 基本稅額若高於一般所得稅額,需補繳差額
簡單說,不是「超過 100 萬就繳 20%」,而是海外所得加上國內所得後,總額超過 750 萬的部分才可能補稅。大多數人的海外所得如果不高,實際上不需要補繳。申報時需在 5 月綜所稅申報期間填報海外所得欄位。
買的境外基金配息,原則上要繳稅,但不是直接繳,而是納入「最低稅負制」計算,大多數人其實不用補稅。
境外基金配息所得,對在台灣居住的個人來說,屬於海外所得。報稅時,要把所有海外所得加總,如果全年總額未達 100 萬元,就不用計入基本所得額,也不用繳稅。如果達到 100 萬元以上,才需要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申報時,你需要在 5 月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在報稅系統的「海外所得」欄位填報這些金額。
實際操作上,最關鍵的是要清楚自己每年的海外所得總額。如果你有投資多檔境外基金,或是其他海外投資,記得把所有配息、股息、利息等都加起來。如果總額超過 100 萬元,就要準備好相關的證明文件,例如基金公司寄來的配息通知單、銀行對帳單等,以便申報時填寫。重點是,即使海外所得超過 100 萬,也不代表一定會補稅,還需要跟你的國內所得合併計算基本所得額。
很多人會誤以為只要海外所得超過 100 萬,就一定會被課徵 20% 的稅。這是不對的。正確的算法是,你的基本所得額(包含國內所得和海外所得)如果超過 750 萬元的免稅額,超過的部分才會以 20% 計算基本稅額。而且,只有當計算出來的基本稅額,比你原本要繳的一般所得稅額還要高時,才需要補繳差額。所以,如果你的國內所得不高,即使海外所得有幾十萬,加起來也可能不會超過 750 萬的門檻。
如果你對申報有疑問,或是想了解更詳細的規定,可以到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相關資訊,或是直接撥打財政部國稅局的服務電話 0800-000-321 詢問。他們會提供最準確的稅務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