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台灣對於虛擬資產的交易所得,尚未有專門的課稅法規。然而,依據現行所得稅法,若虛擬資產交易被認定為「所得」,例如屬於財產交易所得或營業所得,則需依法申報並繳納所得稅。
個人的財產交易所得是併入綜合所得總額,依累進稅率(5%~40%)課徵,並非單一固定稅率。營利事業則依營利事業所得稅率 20% 課稅。
金管會與財政部正密切關注此議題,未來可能會有更明確的課稅規範出爐。建議投資人保留所有交易紀錄,並諮詢專業稅務人員。
資訊適用年度: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