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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營所稅申報書有哪些頁面有重大修訂?

A. 快速解答

本次 114 年度營所稅申報書修訂範圍廣泛,主要包括:

- 申報書第 0 頁(配合產創條例、文創法)。

- 申報書第 1 頁背面(長照機構盈虧互抵、刪除疫情紓困說明)。

- 申報書第 2 頁背面(產創條例證券交易所得)。

- 租稅減免附冊:A3、A4、A8、A10、A10-1、A14、A16、A29、A32 等頁面均有更新。請務必至國稅局官網下載最新版本,切勿沿用舊表。

本資訊整理自政府公開資料,僅供參考,請以各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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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營所稅申報書主要在第0、1、2頁及多個租稅減免附冊有重大修訂,企業申報時務必注意。

這次修訂主要為了配合《產業創新條例》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的相關規定,因此在申報書第0頁(首頁)有相應的調整。另外,針對長照機構的盈虧互抵規定進行了修正,並刪除了過去因應疫情紓困的說明,這些變動會體現在申報書第1頁背面。而產創條例下的證券交易所得計算方式也有更新,這部分會影響到申報書第2頁背面的內容。此外,租稅減免附冊中,A3、A4、A8、A10、A10-1、A14、A16、A29、A32等頁面都進行了更新,這些附冊是企業申請各項租稅優惠的重要依據。

實際操作時,最關鍵的是要立刻到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或各區國稅局網站,下載114年度最新的營所稅申報書及相關附冊電子檔。千萬不要沿用舊的申報表,以免因格式或規定不符而被要求補正,甚至影響權益。準備申報資料時,除了公司帳務憑證外,若有適用產創條例或文創法相關優惠,要特別備齊證明文件,例如投資證明、研發支出證明等。

許多企業容易忽略租稅減免附冊的更新,誤以為只要填寫總表就好。但實際上,許多優惠的申請都需要在對應的附冊中詳細列示,並附上證明文件。若未依規定填寫或提供的證明文件不齊全,將無法獲得減免。另外,過去因疫情而有的特殊申報項目,在114年度已移除,企業在填寫時應留意,避免誤填。

企業若對申報書的修訂內容有疑問,或在填寫過程中遇到困難,可以直接撥打財政部國稅局的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也可以到就近的國稅局服務據點,尋求現場的專業協助。若需要下載最新申報書及相關表格,請務必前往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www.etax.nat.gov.tw)的「書表及檔案下載」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