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民資訊站 常見問答
企業

非以公益為目的的長照機構可以盈虧互抵嗎?

A. 解答

可以。根據財政部 113 年 8 月 5 日的最新令釋,非以公益為目的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社團法人,已納入適用盈虧互抵規定的對象。本次 114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已針對第 1 頁背面的申報須知進行修訂,請相關機構在申報時務必留意此項權益,確保符合資格者能正確申報盈虧互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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