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近期已核定並修訂以下 5 個製造業別的「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適用於 114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1. 大小五金業
2. 食品加工業
3. 電子業
4. 橡膠業
5. 廚房用具業
若您的公司屬於上述五大產業,請務必在辦理 114 年度營所稅申報時,採用最新的耗用標準,避免因採用舊年度數據而產生超耗,進而面臨調整補稅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