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勞動部已於115年3月20日發布令(勞動發事字第1150501766A號),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其他應備文件」第三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1. 修正內容:建議雇主或相關代理人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網的「法規專區」或「外國人來臺工作」業務專區,下載最新的申請書表與檢核表。
2. 查詢方式:請務必確認您手邊的申請文件版本是否為最新,以免因文件不符而遭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