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每月幫您提撥的6%勞工退休金,是為了保障您未來的退休生活,所以這筆錢是「退休金」,必須等到您符合法定退休條件(例如年滿60歲,或有其他符合《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規定的情況)才能請領。這筆錢是專屬於您的退休金,雇主不能挪用,也不能由您自行提前領出。您可以在勞保局網站查詢您的個人退休金專戶累積金額,了解您未來的退休金總額。此規定適用於2025年及202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