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您自願提繳的退休金與雇主為您提繳的 6% 退休金,都會存入您個人的勞工退休金專戶中。
相關權益如下:
1. 專戶所有權:這筆錢屬於您個人所有,不會因為更換工作而消失。
2. 投資收益:每年會參與基金投資收益分配,且享有最低保證收益。
3. 請領資格:當您符合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的請領條件(如年滿 60 歲等)時,即可連同雇主提繳的本金與累積的投資收益一併領回。
4. 節稅效益:在提繳期間,您已經享受了所得稅減免,退休領回時則依相關稅法規定辦理。
勞退自願提繳的錢,退休時當然可以領回,而且是連同雇主提繳的部分和所有投資收益一起領。
勞工退休金制度分為「確定提撥制」和「確定給付制」,一般民眾最常接觸的是確定提撥制。在這個制度下,雇主每月至少提繳薪資的 6% 到你個人的勞工退休金專戶,而你也可以選擇自願提繳薪資的 0% 到 6% 到同一個專戶。這筆錢是你的個人資產,不會因為換工作就消失,而是跟著你走。申請自願提繳很簡單,只要填寫「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聲明書」,交給你的雇主,他們就會幫你向勞保局申辦。通常不需要額外準備什麼文件,填寫聲明書即可。
實際操作時,最關鍵的是要了解提繳的金額會從你的薪資扣除,但這部分提繳的金額,在當年度的綜合所得稅申報時,是可以從你的所得總額中扣除的,也就是享有節稅的效益。所以,提繳越多,當年度可扣除的金額也越多,可以省下一些稅金。另外,專戶裡的錢會由勞動基金運用局進行投資,每年會有收益分配,而且還有最低保證收益,讓你不用擔心本金會縮水。
很多人會誤以為自願提繳的錢是額外的負擔,但其實這是為自己退休生活做規劃,而且有節稅的好處。另一個常見的迷思是,以為退休金只能一次領回,但其實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年滿 60 歲,工作滿 15 年,或工作未滿 15 年但年滿 65 歲,就可以申請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選擇哪種方式領取,取決於你的個人需求和規劃。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關於勞工退休金的資訊,可以到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的網站查詢,上面有詳細的說明和相關表格下載。你也可以直接撥打勞保局的服務電話 02-2396-1266 洽詢,或是到各地的勞保局辦事處臨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