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發現勞退自願提繳的金額未被扣除,或系統帶入的金額有誤,請依照以下步驟處理:
1. 立即通知公司:請儘速聯繫您任職單位的薪資或人事部門,告知該筆自提金額未正確反映在所得資料中。
2. 申請更正:由事業單位向所屬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更正所得資料。
3. 權益保障:務必在報稅期間內完成更正,以確保該筆自提金額能順利從薪資所得中扣除,避免多繳納不必要的稅款。
勞退自願提繳金額報稅沒扣到,別擔心,趕快通知公司請他們幫你向國稅局申請更正所得資料,就能在報稅時扣除。
這情況通常是因為公司在申報員工薪資所得時,沒有正確將你自願提繳的勞退金額一併申報為「非所得額」。勞退自願提繳的金額,是從你的總薪資裡扣除後才計算所得稅,所以如果沒被扣掉,等於你被課了比較多的稅。要處理這個問題,你得先聯繫你任職公司的薪資或人事部門,告知他們這個狀況。他們收到你的通知後,會負責向公司所在地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提出「所得資料更正」的申請。申請時,公司需要提供相關的佐證資料,例如你自願提繳的證明、薪資明細等,證明這筆金額確實是你自願提繳且應從所得額中扣除。
實際操作上,最關鍵的是時間點。報稅期間通常是每年的五月,而所得資料的更正也需要時間處理。所以,如果你在報稅時才發現這個問題,務必「立即」通知公司,越早通知越好,爭取時間讓公司完成更正程序。如果公司在報稅截止前來不及完成更正,你可能需要先以「未扣除」的所得額申報,然後再補辦更正。準備文件時,你只要提供薪資單、提繳證明給公司即可,後續的申請流程由公司處理。一般來說,申請更正所得資料是不需要費用的。
很多人會誤以為是自己報稅系統的問題,或是自己可以直接向國稅局申請更正。但事實上,勞退自願提繳金額的所得申報是由公司負責的,所以你必須先透過公司來處理。另外,有些人可能會覺得既然已經報完稅,就沒辦法處理了,但只要在規定期限內(通常是報稅截止後的五年內,但為了確保權益,強烈建議在當年度報稅期間內完成)申請更正,還是可以退還溢繳的稅款。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關於勞退自願提繳的資訊,或是對所得稅申報有疑問,可以撥打國稅局的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洽詢。也可以到財政部國稅局的官方網站查詢相關法規和申報說明。如果你的公司對於如何申請更正所得資料不清楚,也可以請他們聯繫所屬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