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民資訊站 常見問答
一般民眾

私人借貸利息報稅,可以扣除成本嗎?

A. 解答

在綜合所得稅的架構下,個人利息所得屬於「利息所得」類別,原則上是「全額」併入所得總額申報,並無扣除成本的空間。

這與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同,個人無法將借貸過程中的相關費用(如設定抵押權的規費、代書費等)直接從利息收入中扣除。因此,您收到的利息總額即為應申報的所得金額。若有特殊情況,建議諮詢專業會計師或國稅局稅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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